,没穿书前在网上看过一些照片,这种东西大多数丑陋不堪。但段翎不一样,他把它养得非常干净,皮肤是罕见的淡粉色,就是身子过大,血管突出,还是有几分狰狞。

不过它看起来明明还是有几分狰狞的,但为什么总给她一种惯会讨好人的乖巧宠物错觉。

也许是段翎的东西随他,能在悄无声息间迷惑人,叫人觉得它纯良无害,放下戒心。林听支支吾吾道:“在我看来不丑。”

段翎见她不回第一个问题,换了个问法:“那可厌恶它?”

避无可避了,林听耷拉着脑袋,没看他:“不厌恶。”这也是实话,她要是真厌恶一样东西,恐怕连看它一眼也不会的。

况且,随着一次又一次接触,她也逐渐适应它不太雅观的样貌了,只是还需要一点点时间才能在现实中完全接纳。养宠物也需要一段适应期,它亦是如此。

林听偷瞄了它一眼,什么也没看到,毕竟被盖住了。

段翎拂开林听脸上碎发,看她神色:“既然你觉得不丑,也不厌恶,为何不肯碰一碰它?”

林听猛地抬眸:“我没碰过它?”什么叫她不肯碰一碰它,之前碰过好不好?虽说加起来没几次,但踩到那次也算碰了一次吧。

他还握着她碎发,久久没放开:“你现在不肯碰它。”

林听:“……”

“你现在想让我碰它?”好吧,它没被盖严实前,她隔着薄布料也能看出它正在乞怜,不然也不会一弹一弹地动,跟小猫小狗想抓开盖到自己脑袋的布料似的。

段翎松开了她的碎发,语调很低:“你可愿意?”

林听深呼一口气,掌心出汗:“你想让我怎么碰它?”像上次抚摸宠物那样抚摸它,让它不要再那么兴奋地乱动,平复下来?

思及此,林听产生了些诡异的感觉,像在以主人的姿态训狗,因为它的行为似带着喜怒哀乐的情绪起伏,且将要受到她的掌控。

她听不到段翎的答复,又问了一遍:“你想让我怎么碰它。”

段翎沉默片刻。

其实他的丑陋已经彻彻底底臣服于林听了,她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它便会追随,在她掌心吐水,被她踩也甘之如饴,比会对着主人摇尾乞怜的狗更像她的宠物。

段翎声音不大,却像在她耳边说一样,蛊惑她接纳他养的丑陋:“你想怎么样对它都可以。”

只要是她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