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她从山匪处拿到银子的一刻,便开始有了这个念头。
总要有个正当的谋生方式。
身在田园,熙微首先想到的就是买田买地,坐拥大片土地。
对农家人来说,买卖田地什么时候都是一件大事。
村长冷着脸,拿出发黄的地契,“村里的上等田都已经有主了,现在只有东边这几亩地可供典卖,你先看看吧。”
民间的田产,有官田、职田、学田等,其中只有民田可以买卖。
竹溪村的地契上标注的都是民田。熙微发现上面标注出来的田地全都零零散散,最大的一块才两亩,而且位置也在山另一头。
村长见熙微看的认真,心里有些好奇她的家底。
他暗自猜测,想来应该有一些余钱。
不然的话,她公婆也不会闹上门,吃绝户。
“现在民田买卖有两种,一种是典卖,一种是绝卖。上面这几亩地都不错,卖主只肯典卖。这一点我先跟你说明。”
太祖之时,人口凋敝,土地荒芜,便推行均田制,释放奴隶,将大量无人耕种的荒地分给他们耕种,这便是最早的农户。
当时的农户,男丁可得四十亩荒地,女子二十亩荒地。
这些年,国家没没有战乱,风调雨顺,天时地利促使人和,百姓繁衍生息,当初十室九空的仓夷已经不在。
人口增多,人赖以生存的土地便显出其珍贵得到特性。
均田制度已经无田可均,许多百姓不得已转为经商。
先帝在世时,也一度鼓励百姓经商,逐渐放宽了土地买卖,但是为了防止土地被世家大族吞并,出现了“典卖”。
典卖就是活卖,拥有土地的卖家和买主订立契约,来划分土地的所有权,在卖家售卖土地后,依然保留着“田根”。
等日后他们想赎回土地了,就可以用等同的价格回收,这就导致了同一块土地出现了拥有田根的出典主,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承典主。
这就是“一田两主”土地典卖制度。
绝卖是买家获得田地的所有权,相当于当铺的死当,将来卖田的没有赎回田地的资格。
从表面上来看,典卖更适合熙微现在的情况。
而田地只有一个户主。
通过典卖形式的田地,其户主依旧归属于典卖主。
她现在没有立女户,不是户主。
如今家里的几亩田地,户主依旧还是程业川。
可是程业川已死,这几亩地按照正常情况,可以等到程煜成年之后,把这几亩地的户主变更到他的头上。
至于熙微,除非她向官府成功申立了女户,否则就无法真正成为土地的户主。
??第四十章 户主
户主不仅可以拥有土地,也是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是一家之主。
大魏《二年律令·户律》规定:奴婢、马牛羊、它财物者,辄为定籍,诸户主皆以家长为之。
熙微若成为户主,往后程老头再不能以程业川父亲的身份来接管她和那几个孩子,家里的房屋和田地都将真正由她来掌管。
宗族也不能像对待普通的丧父寡妇那样,随意代夫休弃或者嫁娶。
因为她是户主,再也不是谁的附庸,是律法上承认的拥有自主能力的人。
沈村长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如今的地价,上等田典卖的价格大约为十五两银子一亩,地段好的话价钱上会再贵一些。这几亩地的典卖价钱也都不一样,你若有看中的,价钱方面还需要卖主商谈。”
他端坐在椅子上,面上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
但背过身去的时候,嘴角突然下拉,眼底泛起一抹阴鸷,心底暗自盘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