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太久了。

这次,她要抱着它一起走。

颜兰兰目送着徐婧媛跨出店门。

她红色的长风衣被风掀起,内里裹着一只还不知道自己已找到了主人的小导盲犬。

回去后,颜兰兰把这件值得高兴的事从头至尾告诉了正在浇花的丁秋云。

丁秋云放下水壶,从口袋里摸出小银壶,喝了一口酒:“奥尔就是你一定要养狗的原因吗。”

颜兰兰嘿嘿笑了两声。

的确,在两次遇见奥尔后,颜兰兰就一直想要养条狗。

前几天她过生日,丁秋云不知从哪儿抱了一只未变异、咖啡色的小奶狗来,还在小狗脖子上端端正正系了个蝴蝶结。

小狗很乖,而且格外粘人,抱着颜兰兰就不撒爪了。

要知道,在末世弄一只活狗,要比弄一头老虎还要复杂。

在老板跑丢之后,谁都不敢在丁秋云面前提养动物的事情,直到看他送了颜兰兰小狗,大家才各自放松了不少。

开过几句玩笑,颜兰兰咳嗽两声,恢复正色,道:“丁队,奥尔能找到它的主人,谷副队也一定会回来的。大家都在努力,一定会把他带回来。”

丁秋云微微笑了,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