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他还并未想过。

“以前咱们队里人少,一眼就望尽,有什么事情也都好处理,但现在人多了,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否则队伍肯定会乱。”

“队里有枪的人多了,危险的时候就不好在总让同一批人冲在前面,不患寡而患不均,更何况是拼命的事。”

原本还有几分防备夏沈书搞事情的季言轻被说得怔愣,夏沈书说得确实很有道理,特别是关于拼命的事。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他觉得他选出来的人里不会有那种在别人拼命时后退的人,但如果无法维持平衡,久了难免会让人心生怨念。

“所以我想从队里选出几个更靠谱的人作队长,分别建立小队,然后分别进行训练,让他们保持默契提高作战能力。”夏沈书指指季言轻怀中的地图,“这样以后进了城我们也能分成几个队伍分别行动,各自负责各自的任务,节省时间,也减小消耗。”

季言轻眼眸微暗,陷入沉思。

随着队伍人数越来越多,队伍的消耗会越来越大,每耽搁一天消耗都是巨大的。

以前每到一个城市他们都要花上大量时间去搜寻物资,搜寻完了食物和水还要再去找汽油,来来回回每次都要折腾大半天。

如果他们能分成几个小队,那他们就可以同时找食物、水和汽油以及其它需要的物资,这样一来,说不定他们几个小时就能扫荡完一座不大的县城。

季言轻看向夏沈书,“你已经有人选了?”

“先我、蓝梓和黎平森,我们三个人分别选出一部分有枪的和没枪地组建三个小队,先试试,如果效果不错以后再增立新队伍。”夏沈书嘴角都快裂到耳朵。

季言轻头皮发麻间点头,“那就这么办吧。”

得到同意,夏沈书立刻起身拍拍屁股屁颠屁颠去了蓝梓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