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正恰可与贤弟小叙一番。

吾已坐上马车前往宁乡,不日便到,届时还望贤弟替尊兄洗尘接风。

字-尊兄’

看到这个尊字,高安想起来了。

以前他曾到淮州游玩,机缘巧合之下碰到喝醉了的霍尊,他见他喝的连道都找不着了,于是便秉着好心,将他送回了府。也因而

这次,两人正式结缘。

霍尊的性子高安清楚,火爆,一言不合就开始动粗,好惹事。但霍尊乃是知府独子,凭借知府二字,根本无需对庄杜信有任何畏

惧。

可不知为何,高安心中有种不详的预感。

另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