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年三十五岁,因十年前赶上互联网腾飞的风口而积攒庞大家产,这几年网上的人很喜欢把类似于他拥有这种经历的人,统称为“科技新贵”。

实际上,与其他真正白手起家的新贵们不同,在创业成功之前,他就已经是个成熟的资本家。

地位尊贵是尊贵,但实在算不得什么跻身上流的新面孔。

因为事业上的成功,沈重恙看上去意气风发得如同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眉眼锐利,山根笔挺,修剪得当的鬓角无不彰显成功商人的自信气场。

五官不显老,身材也没有丝毫走样变形的痕迹,面部线条通常是冷硬着的,在下属面前气势威压逼人,哪怕身处包间暖黄的灯光下,也没有丝毫和蔼可亲的意思。

倘若他说话的时候肯嘴唇一抿,轻轻一笑,哪怕是敷衍的笑意,也会有点屈尊降贵的味道,听众不是受宠若惊,就是仓皇失措。

于来坛就属于后者。

他是典型的那种只要不想着出去创业败坏家产,爹妈就懒得搭理的纨绔二代,闻言被吓得一抖,干笑道:“哦呵呵呵呵呵,沈叔叔,郑哥估计是有事耽搁了,我催催他,你等等哈,我催催他。”

于来坛心中暗自嘀咕,郑哥不是向来守时嘛,主动约人更会提前到场,怎么会到现在都没出现?

他一边赔罪,一边讪笑着抱着手机出了包间,来到走廊处恶狠狠按下拨出键,一脸的凶神恶煞:“郑哥,接电话,快接电话!”

私密会所的地下智能停车库中,其中一辆豪车内,后排上交叠着两道人影,司机已经机智地提早一步下车,躲到外面吹风去了。

郑殊观的皮肤并不粗糙,相反很白很嫩,却并非牛奶一般纯洁无暇,令人亲近。

他五官出众,高眉挺鼻,又身形修长,四肢关节强健有力。

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是高不可攀,轻蔑注视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情绪稳定,理智果敢的。

他将永远不缺追求者,应该是被众多人主动追求的高姿态。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低笑着将一个无辜的少年模样的人压制在车后排的皮质座椅上。

“让不让我亲?嗯,让不让?”

麦镜根本不知道这人在发什么疯,双手被压制在胸前,细白的腿可怜兮兮地蜷缩着,雪白透粉的肌肤与遍布深色掐痕的大腿内侧形成鲜明对比。

这个人看起来像在询问他的意愿,但是只要他张开唇缝妄图说点什么,这个男人就要低头把舌头挤进来,又重又狠又快又猛地吻他。

他的脸颊因为频繁遭受袭击而熏蒸得粉粉红红,眼睫、下巴尖、锁骨均有未处理的丰富水珠,是泪水和口水混合的液体,身体最敏感同时也最隐蔽的地方恰好被皱皱巴巴的宽大西装外套挡住,让人无法窥探。

每一次,他都本能地挣扎,想要摆脱眼下的桎梏,但对于郑殊观来说,他这么点力气与其说是挣扎,不如说是小幅度地蹭。

就在这一次次的深吻中,郑殊观的吻技突飞猛进。

比起之前的莽撞和野蛮,如今郑殊观知道用粗糙的舌面用力剐蹭敏感的上颚,知道舔到最里面,也知道舔那颗小小的虎牙,更知道含着他的唇肉反复碾压吮吸。

麦镜看不到,不知道自己的唇周已被磨出艳红,唇线都被亲吻地模糊,只知道唇舌酸麻,失控地哭。

男人反复询问许可,都得不到肯定答复的些许怒火,早就被麦镜可怜的小模样浇熄。

但心中的破坏欲一直高涨,无上限一样在暴涨,情欲也跟着浓重粘稠起来,阴暗恶劣的内心耀武扬威,尽情指使着他把舌头伸进去把那瑟瑟发抖的柔软小舌含住、卷住、包裹住,又舔着、勾着、挑逗着,所有躲闪的小动作,都只会让他想要欺负得更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