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他视线偏转,落在自己手腕上。

哪里来的护腕……

他轻轻摸了摸,雪白的护腕十分顺滑柔软,像是兔毛。

他在边塞驻守了十几年,那里的草原上野兔十分的多,但这种小东西机敏又狡猾,并不好抓,倒是练习骑射的好靶子。

练兵之余的无聊时间,他常常带着弟兄们围猎这些野兔,猎到的兔肉用来加餐,兔皮也可以剥下来制成帽子或披肩。

有时他们为了得到一张完整的兔皮,会故意将箭射偏一寸,贴着兔子的身体擦过,兔子受到惊吓会选择装死,这时只需上前提起兔耳,再拧断它的脖子。

只不过草原上的野兔大多是灰色的,皮毛也没有这么柔软顺滑。

抚摸着雪白的兔毛护腕,他脑子不太清醒地说:“兔子很可爱。”

苗霜诧异回头:“哈?”

祁雁:“但兔肉真的很香。”

苗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