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尺血柱从狗的脖子里喷出,染红了翠绿的青草,浓浓的血腥味四处飘散,让灰雾的气味更添几分刺鼻。
冥握紧短剑警惕四顾,等待了片刻,见周围没有冒出什么怪物,这才拧掉铁门上的锁,淡淡道:“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啊?”众位队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黄毛不敢置信道:“队长,你终于想通了?你准备给咱们找个落脚的地方了?”
不怪他们反应如此激烈。冥似乎急于完成试炼见到主神,所以一路走一路杀伐,从未停下过脚步。他干掉了很多大BOSS,却只是短暂地停留,然后向下一个目标进发。
他从来没有好好经营一块地盘的打算,以至于在这片荒境中试炼了很多年,却还是一个穷嗖嗖的流浪汉。
要不是大家拥有共同的目标,这支队伍早就因为穷而解散了。
“以后我媳妇来了没地方住。”冥简单解释了一句。
黄毛立马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队长一定是为了嫂子才会这样。不过算了,有地方住是好事。
大家欢呼着跑进城堡,在草地上打滚,在客厅里转圈,跑上楼梯又顺着扶手往下滑,像一群无忧无虑的孩子。
冥用一块细绒布轻轻抹掉玉质短剑上的血迹,然后插入自己掌心,继续用神力温养。剑柄彻底没入他的身体时,印刻在底部的一个船锚标记微微闪烁出一缕金光。
似乎是有了什么感应,冥走到窗前,侧过身子,借由玻璃的反光,看见自己颈后的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正在愈合。
数十秒后,伤口彻底消失了,冥摸了摸自己平滑的肌肤,眉头微皱,仿佛有些不满。他闭上眼,在心里默念伴侣的名字,那处皮肤竟浮出一个“理”字,笔触苍劲有力,像是最老道的纹身师蘸着墨迹一点一点刻上去的。
冥再次摸了摸自己的后颈,眼里沁出难以言喻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