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大哥多包涵。”
四年牢饭不是白吃的,曾经比时雨还重的锐气,随着时光的流淌,在逼仄的空间里,一点一滴消磨殆尽。
风波平息,时雨还在自顾自地说:“我现在哪哪都不舒服,事事不顺,就想测试一下,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爱上她。”
而后他抓住孔天奇的衣领,使劲拽,口齿不清地说:“可要是我真喜欢他,这样就很奇怪。同一个人,以前没感觉,现在放不下,你说我是不是有病?”
你还真他妈的有病!
好好吃顿饭,搞得我大出血,在这陪你耍酒疯。
吃饱了撑的,有病的那个是我才对!
别看孔天奇人长得精瘦,筋骨好,把时雨手腕随手一扭,便卸下力道,逼他松手,真要打架,那几个小混混,未必是他对手。
他不放心,回头瞟一眼,和几位壮汉对上眼神。
四两拨千斤的动作,被身后几个看得真切,都是道上混的,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孔天奇阴气极重,本就令人不寒而栗,眼眸里的寒光,看得叫人发怵。
“来来来,别管他们,喝酒,继续。”大花臂避开凌厉的目光,与身边人碰杯。
占一顿便宜,吃饱喝足,最后杀个回马枪,这种事情孔天奇见多了。
时雨一身名牌衣服,打从他们坐下,那几个糙汉就一直往他们这个方向看。
孔天奇直接用一个眼神回击。
此地不宜久留,以免生事,孔天奇拨打仲夏电话。
凌晨一点多,仲夏早已睡下,被催命符吵醒。
周围嘈杂声一片,时雨还在不停地嚷嚷:“仲夏!仲夏!你出来,我还有话没说完。”
时雨太吵,孔天奇只好大声说话:“弟妹,你快过来一趟,时雨喝醉了,我一个人抬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