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衣服很完整嘛!是不是乖乖听话没出门?”

是的,女孩以为他是个傻子,每到天亮就跑出去和同为流浪汉的小伙伴打架,才弄的一身是伤。

宋邺哭笑不得,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默认了。

女孩一边喊着他傻子,一边带他去自家地下室,“今天还是这样,在我家地下室睡吧,我爸一般不会来地下室的,不过你要小心点别弄出声音,不然我就没办法收留你了。”

女孩用碗给他盛了饭菜和水,放在地下室的小板凳上,板凳旁边有一个旧床垫,这就是女孩给他准备的窝。

“我每天早上过来看都发现水和饭碗是满的,你连吃饭喝水都不懂吗?”女孩忧愁地叹了口气,“不会这么傻吧?要是走丢了碰到坏人怎么办?”

女孩思索了一会儿,突然拿出一条手帕,用笔在上面写下一串数字。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要是你真的走丢了,记得把这个给人家看。”女孩拍了拍他的发顶,“过来,我给你戴上。”

宋邺下意识把脑袋凑过去,女孩顿了下,突然笑出声。

“戴在脖子上算什么啊,又不是小狗,我给你系在手腕上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宋邺也说不明白自己是抱着什么目的,将只有一周的短途出差硬是拖到了一个月。

直到那个月的最后一天,女孩很开心地来地下室找他,“明天我和爸爸要去苍岐市旅游,你老老实实待在地下室,不要出去乱晃,我给你准备好水和食物,要记得吃。”

后面的事,宋邺就记不起来了,好像有一段记忆在时空洪流里被抹去,不过没关系,他都想起来这么多了,总有全部记起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