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养病,回去给omega唱歌吧,肯定很受欢迎的。”

向云阳光灿烂的嘿嘿一笑,无自知的把邓亦的手从自己身上剥下来。

“我就算了,干嘛浪费这个时间。”

邓亦看着自己被剥下来的双手,他已经无法抓住向云了。

他的声音很急切,好像再解释什么事情:“向云,我准备好了……我可以唱给你听。你听听好吗?”

但他只得到向云略微有些敷衍的回应:“等你养好病,再唱给我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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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亦小时候,唱歌很好听。

每次幼儿园演出歌舞剧,那头金灿灿的卷发配上甜美的长相,一定会担任最主要的角色。

比如《白雪公主》里的王子。

过度受到大人关注夸赞,使将军之子遭到许多同龄儿童的嫉妒,而这些嫉妒转化成了无来由的恶意。

雄性的鸟为了求偶,做巢、准备好吃的虫子、唱歌并扭动漂亮的羽毛。有的时候,人类和脚鸟并没有太大区别。他们也会给喜欢的人做饭、唱歌和跳舞。

一群孩子围拢过来,指着邓亦笑话道:你唱歌跳舞练得这么好,是不是为了和喜欢的人这个这个?”

两只拳头对在一起,大拇指弯了弯,比了个亲亲的姿势。

小孩子正是对“性”羞耻又敏感的时期,一群人哈哈大笑起来,引得金发将军之子怒目而视。

接邓亦回家的向云,听到老师的夸奖,邓亦唱歌很好听。

那时向云在所有alpha中已经很高了,军校生蹲下身子,和小将军之子平视,指了指自己,期待的笑起来:“要不要唱给我听听?”

小将军之子看着向云的笑脸,不知为何感觉紧张起来。突然想起别人的嘲笑,唱歌是唱给喜欢人的。唱歌似乎变成一件和接吻等同,令人难害羞的事情。

邓亦别扭的别开头:“我没有准备好。”

向云温柔笑了起来,手放在金色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揉:“那我等着你,准备好之后唱给我听吧?”

“嗯。”小将军之子应了一声。

但是,这件事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向云没有听过邓亦唱歌,但是他听到关于金发alpha唱歌很好听的评价越来越多。k歌麦霸,搂着女郎唱情歌,一唱就是一整夜。

每次向云去俱乐部给邓亦收拾残局,KTV包厢内酒瓶满地,浓郁的oemga气息,灯球闪烁,设备还在继续播放伴奏,老板都会告诉他,邓亦唱歌很好听。

其实邓亦一次也没有给向云唱过。

向云没有否认:“从小他唱歌就很好听。”

就算没有听过,他也愿意相信邓亦唱歌一定是很好听的。

掏出自己的黑卡递给老板,向云陷入回忆般,淡淡又温柔的笑了一下:“他说,如果他准备好了,会唱给我听的。”

向云相信,总会有那一天,他也一定会等到的。

不远的未来,金发将军之子用尽所有努力,发现向云的记忆再也无法恢复后,从酒吧老板那里知道了这件事。

邓亦才知道,向云一直在等着他,实现那个小小的承诺。

一直等了很久,直到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不在了,向云也没有等到。

邓亦找到向云,颤抖的说:“我……唱歌给你听好吗?我准备好了。”

向云既奇怪又不解的看着高大的金发alpha,因为他已经什么都不记了。

邓亦看见向云友好又疏离的笑起来。这是他能获得向云最好的微笑了。

“你不唱也没关系的。”

“又是我们俩以前定下什么奇怪的约定吗?我以前可真事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