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并不这样,所以?可能是因为他本人就比较无趣。
帕森斯天性里?喜欢马和?奔驰,于?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养了马。但只能交给专业饲养员,一个月都摸不到两回,也跑不痛快。
最后他将马和?马场都转手。
阴差阳错的,挚友却送了他一匹,只是那匹马还小?,要骑着?飞跃,还需要时间。
其他交通工具么。
飙车,总觉得不够快。
私人飞机,够快,但他不喜欢离开地面的感觉。
听说大海神秘浩渺,能洗涤心灵,于?是买了游艇。但出了海才发现日复一日对着?大海的生?活多么无聊。
买下和?卖出那两天,是他拥有游艇之后最快乐的两天。
至于其他同龄人热衷的活动。
派对,吵。
聚会,无聊。
投资创业,对金钱没有欲望。
帕森斯最终认清不是环境的问题,是他这个人就是这么乏味。
好在他继承了足够多的财产,又有足够出众的外貌。在金钱和颜值的美化下,大家对他的印象并不是无聊乏味,而是高?冷孤僻。
面无表情的时候也不是因为无聊在发呆,而是用审视的目光挑剔着世俗堕落的世界。
虽然他就是在发呆。
“几点下班,我们一起把书柜填满?”
帕森斯看看手表:“今天已经没其他事了。”随时可以?下班。
“自己当?老板就是快乐,带头翘班。”江济堂勾住他脖子,“那我们撤?”
“嗯。”
帕森斯穿好外套,一键按下,窗帘自动拉上,水电自动关闭,同时办公?室的门打开了,就差放音乐欢送他们离开。
两人走出来,原本在偷窥的寻密队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纷纷低头干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