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之前剩下的和今天卖鳝鱼赚来的,也有二十九贯出头了。
沈宣把钱收好,告辞离开。却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先去了不远处的一间成衣铺子。
这铺子门口就挂了不少成衣,里面更是摆放着一些做工精致的绣品。
乐州地处南方,织造工艺发达,成衣铺子的手艺也算是远近闻名。
特别是这铺子在锦鲤街上,面对的都是有钱客人,衣服的款式做工都还算讲究。
沈宣看了一会儿,便询问那掌柜衣服的价格与尺寸。
挑了好一阵,才选了一贯钱一身的藏青色细布窄袖长袍。
这衣服只有腰带和领口滚了边,样式十分简洁利落。不是给他自己买的,而是特地给薛凤麟挑的。
他心道林叶现在穿的还是自己的旧衣服,自己虽然身量高,但到底是个哥儿。林叶穿上他的衣服,袖子与下摆都短了一节。
他又拿了一件同款黑色的衣裳一起交给店家,心想两身衣服,应当足够林叶替换了。
买完了薛凤麟的衣服,沈宣又让掌柜的把鞋子拿过来试。
他现在穿的鞋是王家人穿旧了的,不合脚就不说了,鞋底还薄的和纸一样。
沈宣挑了一双二百文的新鞋。虽然只是普通的细布鞋面,但鞋面厚实,鞋底纳了千层底,足足有一指厚,比之前那双穿上要舒服多了。
沈宣对这鞋子十分满意,于是买了两双下来。想了想后,又比照着自己的尺寸放大了一点,给薛凤麟也买了两双。
买完鞋子以后,沈宣便看起了自己穿的衣服。
他平日里做活太多,那些绫罗绸缎穿上便会坏了。再加上他如今住在村里,还是不要太着眼才好。
于是沈宣挑了一圈,最后还是选了两身最简单的布衣。
一身雾蓝,一身碧色。那雾蓝的衣服是广袖,碧色的衣服是窄袖。料子也是细布,和给薛凤麟买的一样。价格也是一贯钱一身。
“这位公子长的真好,若是换上我家的衣裳,那自是更加英俊潇洒。”卖衣服的掌柜能说会道,一边收下沈宣的铜板,一边拿了衣裳让他试。
沈宣脱下那身打满补丁的破外裳,换上了新衣。
不过一件最简单的细布衣裳,连一个多余的绣花也没有,却勾勒出了他修长的身形,立刻让沈宣整个人增添了一丝贵气。
那掌柜眼前一亮,也没想到自家最便宜的衣裳都被沈宣穿得如此好看,也是看直了眼睛。
沈宣也是颇为满意,索性便穿着那身碧色窄袖的衣服不再脱了,只让掌柜把其他的东西都包起来。
掌柜的立刻笑着去了,将剩下的衣服一起用粗布打了个包袱交给沈宣。
不过买了两身新衣服,一下子就花了四贯又四百文钱!
沈宣不由得感叹自己赚的还是太少,压根就不够花用。也将原先还想再买其他东西的心思收了起来。
为了节省时间,沈宣背上包袱,花了五文蹭了一辆去城南门外码头的马车。
到了码头附近的集市,沈宣下车,见路边有卖调料的店铺还开着门,便在里面买了蔗糖、花椒、孜然、豆瓣等十几样调料。
这些调料的价格都不菲,不过每样几两,沈宣就花了足足一贯钱。
买完了调料,他又买了五斤菜油。再加上若干蔬菜火腿羊肉等物,一共又花了八百多文,直到把背后的竹筐都装满了,才算作罢。
此时还有一会儿太阳落山,沈宣赶紧打探回村方向的牛车,却发现早上进城的农民们卖完了粮食,过了中午基本就已经全部走了。
从城里坐牛车到村子附近的官道至少也要一个多时辰,更别提走路回去。
就是再能走,走到一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