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凤麟突然觉得,比起肖似女子般柔弱的样子,哥儿这般少年人俊秀的模样也别有一番味道。
他看着看着,不知为何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目光从沈宣的脸上挪到脖颈,又从锁骨落到了腰上。
然后便见沈宣突然站了起来,抖了抖手里那只渔网做成的笼子。
薛凤麟心中想到:沈宣腰这么细,身上没有二两肉,屁股倒是还挺翘的,也不知到底是怎么长的。
沈宣突然抬头,便发现薛凤麟正在看自己,有些疑惑的挑眉问道:“怎么了么?”
薛凤麟这才咳嗽一声,有些心虚的道:“没什么,就是觉得新鲜,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
沈宣听了便笑笑道:“当然没见过了,外面没有,这是我自己改良的捕鱼地笼。”
说着他便拿着那捕鱼地笼在薛凤麟面前炫耀了一番,眉飞色舞的讲了一下地笼的原理。然后趁着天还没黑,把地笼放进了附近的河沟里。
放完地笼后,沈宣才回到家中,开始准备晚饭。
有了早上挖的鲜笋,晚上两人又美美的吃了一顿鲜笋炖排骨。
待收拾完了碗筷,沈宣才开口对薛凤麟说道:“明天我有事要去一趟城里,怕是很晚才会回来,让你知晓一下,也免得白白担心。”
薛凤麟一愣,点了点头。心中想着沈宣这话,不像个哥儿,倒像是要外出的丈夫对家眷说的。
薛凤麟以前在京中见过的哥儿,为了博取男子欢心,一个个都表现的比女子更加柔弱。
薛凤麟其实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哥儿,便是他们表现的再柔弱,也生不起一丝怜爱。
然而沈宣与他们正相反,似乎什么都能亲自干,一点也不把自己当成个哥儿。
越是这般,薛凤麟心中却反而对他生出了一丝尊敬之心。又怜悯他吃了很多苦,总想着待自己回了京城,就算是不会娶他,也必定好好照顾他一世。
翌日,沈宣一早起来,用剩余的猪油煎了饼子。
吃过早饭,他便去了昨晚放地笼的河沟。先试探的拉了拉拴地笼的绳子,感到里面比昨天沉了很多。
沈宣心中一喜,用力把地笼拽了出来。便发现五节地笼里,越到底部,越是装满了活蹦乱跳的鱼虾,足足有十来斤重。
沈宣的背篓里已经装不下了,就把地龙连着里面的鱼虾先搬回家。
他将河虾和一些小鱼分捡出来,放进一个水盆里养着吃。剩下的泥鳅和鳝鱼则装进了一个大竹筐里面。
做完这些,沈宣就把地笼铺在地上晒好,然后背着那只大竹筐去了官道。
今日因着要去城里,为了方便行动。沈宣用了一根破布条绑住了额头,遮住了那颗暗淡的孕痣。
不一会儿,远处有一辆牛车驶了过来。一看就是要去城里卖粮的农民,车上堆满了玉米棒。
沈宣伸手把那辆牛车拦住,花了两文车马费上了车。
这种村里进城的牛车,都很乐意在路上捎人,一个人两文,车主也可以顺便赚些外快。
沈宣刚一上车,赶车的大爷便盯着沈宣看了一会儿,然后对他道:“你这么俊的一个男娃娃成亲了没有?若是还没娶亲,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
沈宣虽是个哥儿,但遮了孕痣以后,却完全同一名俊美的男子无异。那大爷也是个好做媒的,就想着给他介绍一门亲事。
沈宣一时有些尴尬,只得笑了笑道:“不必了,我已经成亲了。”
那大爷一听就颇为好奇的问道:“已经成亲了?娶了什么人家的好女儿?”
沈宣只得胡乱编道:“娶了个哥儿。”
“你啊,怎么娶了个哥儿?”哪知那大爷听了便十分遗憾的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