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观看,纷纷跑到附近的网吧。

更让这些网民感到兴奋莫名的是,自己居然就是掌握生杀大权的裁判官。于是,那些生活得小心翼翼,处处受制于人的人们躲在各自的ID后面,生平第一次痛痛快快地发泄对生活的不满与愤怒。

一次点击,一次投票,就把任川脖子上的绞索扣紧一分。

也许,他们杀死的并不是任川,而是处事不公的领导、百般刁难的客户、步步高升的同事,抑或刚刚给自己贴了罚单的交警。

每个人都有对之切齿痛恨的一个人,然而,他们只能选择隐忍在心。因为让一个人去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但是,当他们身处在一个癫狂的群体的时候,这件事就变得容易得多。你已经不再是你,而是这个集体的一分子。这就意味着,你不必为你的行为负责。此时,你即全民,全民即你。

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这个全身缠满炸药的人想象成那个我恨不得除之而后快的人,然后,偷偷地轻点鼠标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号称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国家,变得充满戾气。人人是绝望的,人人是愤怒的,人人是警惕的,人人都宛若一枚行走的炸弹,随时准备毁灭自己,殃及他人。

“城市之光”给他们体内不断膨胀的戾气提供了一个出口。来吧,杀掉那个令你痛恨的人,不必负责,不必歉疚。他堕入地狱后,你大可以洗洗睡了,第二天一大早,你还是那个衣冠楚楚的好人。只有你自己知道,那扣紧的绞索中,有你加上的一分力。

那个游走于城市中的惩罚者,是梦想,是希望,是光!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感到愤怒和无奈。怎么办?把每一个参与投票的人都抓起来,然后定罪量刑?这显然不可能。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城市之光”并没有亲手杀死任川,而是把选择权交给了公众。

其实,人人都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