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孤独,就卯足了劲儿讲甜言蜜语,陪他去钓鱼,给他煲土鸡,把叶卿年哄得眉开眼笑,差点认她当了干女儿。
叶卿年还神神秘秘地说给她看个好东西千岱兰凑过去细瞧,是一个剃光头的少年,穿着黑皮衣牛仔裤,配一双黑色的八孔马丁靴,看着镜头,一脸的桀骜不驯。
她仍认出来了。
“是洗砚哥,”千岱兰惊叫,“他怎么剃了光头呀?”
叶卿年笑着翻过一页,指着照片上染着一头红发、脸上贴着黑色纹身贴的少年。
“他那时候刚上初一,叛逆期,”叶卿年说,“我撞见他这样,按着他去理发店剃光头;因为这个,他还恨过我呢。”
“这也是洗砚哥?”千岱兰难以置信,仔细看那红发嚣张少年,“我差点没认出。”
“我当时也差点没认出,这小皮猴,”叶卿年笑着摇头,“唉,当时跟着那样的亲爹,确实……能活下来,也是命大。”
千岱兰愣了一下。
冷不丁,她想到,叶洗砚险些因为误食花生而死掉。
这种低级又明显的错误,保姆和做饭的阿姨都不可能会犯,毕竟现在千岱兰意识到了,在那样的有钱人家,过敏源是绝不会出现在厨房中的。
那会是谁?
几次接触下,千岱兰能明显感受到,林怡笨,但有自知之明,有小坏,但无大恶,对叶洗砚和叶简荷都是恭恭敬敬的,可厌也可怜;
叶熙京?不可能,她还是知道自己男友的,同样,有小坏心思,绝不会想害人的命。
那,叶洗砚那次出意外,谁受益?
千岱兰忽然间不敢继续往下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