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感兴趣,“是的,虽然因为课程原因,我直接进入的高三,但我在高四留级了一年。”
“留级一年考进康奈尔商学院,也是很不容易的。”麦克斯笑着补充了一句俏皮话,“如果你父母没有给康奈尔捐赠一栋楼的话。”
“他们想捐也捐不起,一个大夫一个卖药的,组团搞搞电信诈骗还可以,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捐楼。”封隋定下了心神后,也回赠了一句俏皮话。
服务员继续上菜和撤菜,这次上的菜品是炸雀儿,服务员说出这种鸟类名字时,报出了一长串的法文。
面对盘子里半个手掌大小的黝黑炸雀,封隋毫无食欲,他甚至能看见这只鸟凸出的眼睛。
麦克斯倒是毫不见怪地叉起炸雀,一口咬下了炸雀的头,咀嚼脑浆的声音从他的胡髥下发出来。
壳呲,壳呲,壳呲
那种声音莫名地令人不适。
炸雀周围放置的配菜是最普通的空心菜,封隋吃了两口干巴到似乎连盐巴都没放的空心菜,就放下了叉子。
“你的投资眼光非常优秀。”麦克斯用餐巾包裹住吐出的眼珠子,道,“在Joker藉藉无名之际买下了原始股,无异于在比尔盖茨刚买下破仓库时就决定以身相许。”
尽管封隋清楚这和他的投资眼光没关系,他投资Joker完全是一场瞎猫撞上死耗子的意外,在此之前他由于盲目投资亏了很多钱,不过这时候哪怕装也要装出不明觉厉的样子。
“只是运气好而已。”封隋将实话用一种深不可测的语气表达了出来。
的确如此,运气好开车撞到了出门买咖啡的罗米,在掰扯中被当时山穷水尽的罗米半哄半诓地骗进Joker,结果遇上互联网风口,短短一年多就从被碰瓷的冤大头金主摇身一变成为业界崭露头角的最年轻的天使投资人。
虽然罗米死不承认,时至今日封隋仍认为罗米当初是碰瓷,他把四杯咖啡高高扬起再缓缓倒下的动作绝对是在模仿电影里的糟糕慢镜头。
麦克斯:“听闻您这次是带着Joker的核心团队回国,看来是对进驻您的母国势在必得。”
“目前一切还未可知,我不敢保证什么。”封隋不想在这方面对麦克斯这个老贼透露太多,从一开始这个麦克斯就对Joker展现出了关心,这令他感到警觉。
因为不管怎么说,Joker和麦克斯的人口贩卖“事业”没有丝毫关系。
也或许是他想多了,毕竟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和麦克斯这样级别的人,似乎也只有Joker值得谈论。
不过,他见麦克斯的重心永远是在迟朔的身上。
“如果我购买迟朔一年的……使用权。”封隋说,他花了很大力气去适应着用商品的态度对待一个活生生的人。
“太长了。”麦克斯道:“半年,半年是我能接受的极限。”
“好,那就半年,这么说定了!”封隋怕极了麦克斯会反悔,急忙回答道。
半年,半年,只要他努力点,应该足够想出办法让迟朔脱离这个老贼的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