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是谁,在部队的时候,那可是格斗冠军,俯卧撑一下子能做三百多个的种子选手,浑身都是腱子肉,一人对付七八个地痞流氓都没有问题的人,哪能让陶金叶一个贱人算计了?

可毕竟她诡计多端,万一……

这么一想,唐月越发慌张了,急的额头直冒汗。

“好,二婶,你别着急,我这就回村去喊人,你就在这里等着,千万别自己一个人进山!”

李天顺也着急了。

后山的确有野猪,到了秋天地瓜成熟的时候,总会被野猪祸害一片。这些野猪个头大力气足,对付他们可不容易,闹不好就得流血受伤,眼睁睁看着庄稼被祸害,却又无计可施。

二叔可是李天顺的偶像,人帅本领又强,还能娶如花似玉的娇媳妇。

哪能让二叔受伤?

“你,你,你们几个,都回去村里喊大人!我去找唐大山!”

十六岁的李天顺一招呼,一群七八岁的孩子再顾不上掏田鼠,撒丫子朝着村里一路狂奔。李天顺嘱咐唐月一句,拔腿也朝着村里赶去。

唐月拔腿朝着后山的方向跑。

她脑海里不停浮现建宁浑身血污同野猪打斗的场面,他的脸上、手上都受了伤,血水顺着皮肉破皮之处,不停往下滴落……

幻觉,一定是幻觉!

慌乱擦一把脸上的冷汗,奔跑的速度越发快了。

“唐月,快,快,建宁他……”

刚跑到半山腰,一个人突然从草层里冲出来,拉着她就往树林里跑。

果真是陶金叶!

她面色慌张, 一脸焦急,头发上,身上满是草鞋灰尘,像是在草层里打了个滚似的。

“唐月,山上有野猪,建宁他,他被野猪咬伤了……”

淘金叶说话都带着颤音,心惊胆颤的模样让人心惊。

“在哪?”

唐月感觉胸腔里迅速着了火,冷汗呼呼从身上冒出来。

“顺着小路一直往上,距离这里大约有五百米,我这就带你去……”

陶金叶自告奋勇带路,一瘸一拐走在前边。

脑海里野猪伤人的场景越发清晰,唐月不仅能清楚看到顶着两个獠牙,疯狂袭击李建宁的场景,还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血腥味。

她的胸口猛的抽搐,一些相关记忆,快速涌入脑海。

第七十四章 帮她锦上添花

上一世建宁的确被野猪伤过,他是为了救她。

一次大雨过后,陶金叶神神秘秘找到了她。

她说她在后山发现了一大片肥美的蘑菇,这种好事,她只跟唐月这个最好的姐妹分享。

邱红梅手大脚大能吃能干,要是跟她说了的话, 大部分蘑菇都得被她抢去了。

她更不会告诉刘爱珍,她成天贱兮兮的,变着法讨好建宁,一副下贱胚子,看着就恶心。

她特意嘱咐她,采蘑菇的事情,不要走漏了风声。否则被村里那群视财如命的婆娘们知道了,就没有她们什么事了。

不谙世事的唐月,毫无防备之心,反而因为陶金叶几句话,高兴的眉开眼笑。

陶金叶带着唐月朝着后山的背阳面走。

她信誓旦旦的说,背阳面那边的蘑菇又肥又大,保准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就能采到一篮子蘑菇。这种蘑菇稀缺的很,城里人都喜欢吃,采完了她们一起进城卖钱买新衣服。

那时候的唐月虚荣心强,最喜欢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听了这话自然是欢天喜地。她挎着篮子撒腿就跑,远远把陶金叶落到后边,生恐被她占了先。

等她气喘吁吁来到背阳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她这才发现陶金叶不知所踪。她慌忙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