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欢是个不起眼的男人,长得不如他师父周正,很黑很瘦,走路低着头,随便找个工地,他就能混进去搬砖。当年还不到四十岁,已经露出了苍苍老态,说这话的时候,带了点可怜相。
“我以为他是怕死求饶。我想这人怎么这么恶心?”甘卿的肩头突然塌了,“我”
她千辛万苦才把卫欢钓出来,为了这,逃学混迹各种地下场所,混出了一身的戾气,认定他是贪生怕死,想借机逃走,哪肯收手?
卫欢发现了,最后几乎是鱼死网破的打法,把她弄得遍体鳞伤,几乎是爬回了家。
可是那些可怕的伤并没有留下一点后遗症,反倒是她自己挑的一刀,让她至今只有一只手能提重物。
当时,卫欢是真的力不从心,没法伤到她的要害吗?
第100章 第九十九章
那是一种非常干净清冽的味道,非得是不烟不酒、生活极其自律,并且能幸运地在滚滚泥石流里独善其身的男人,才能在成年之后很久,依然带着这种晨风一样的气息。
一时间,竟然让人心生惭愧。
甘卿愣住了,直到融化的奶油落在她的手指上,她才如梦方醒地轻轻挣动了一下。
安静的小巷里,拿着巧克力冰激凌的少年已经跑远了,隐约传来他嘴里荒腔走板的歌,烧烤摊上的小流氓们被“三刀六洞”的姐姐吓得跑远了,只有余晖,只有交叠的影。
连风也停了。
喻兰川像是终于到了梦想之地的旅人,在山巅插上了旗,圆满且疲惫地后退了半步,看着甘卿的眼睛。
甘卿的中枢神经系统暂时关了机,四肢肌肉无所适从,只好依着“惯性”,干完刚才没来得及的事把滴着奶油的冰激凌塞进了自己嘴里。
浓重的奶油香摧枯拉朽地冲进她的舌尖,与方才那冰火两重天的薄荷味混杂在一起,一边是甜腻、一边是清苦。
夜风倏地又起,刮来脏巷里烧烤摊的烟火气,不知哪来的熊孩子在附近玩自行车,沙哑的铃铛响个没完,喻兰川的鞋底在马路牙子上摩擦了两下,一缕头发给微风吹到好看的眉间这些过量的信息险些拥塞住甘卿的感官,等她把五官六感安排明白时,冰激凌已经啃完了一半。
喻兰川轻轻地磨了一下后槽牙:“劳驾,能给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理解你这个反应吗?”
甘卿若有所思地咬了一口蛋皮,还怪脆的。
喻兰川眼角开始跳:“你是不是有点混”
“我比较一下,”甘卿抿了一下嘴角沾的奶油,“你俩哪个甜。”
她五官的灵魂在眼睛里,下半张脸长得十分低调,唇线单薄而锐利,时常缺少血色,只有碰到生冷**的时候,才会从中间开始泛起一点红晕,就这一点红晕把喻兰川的目光驱赶得无处安放,他喉咙微微动了一下,声音有些沙哑地问:“比出结果来了吗?”
甘卿似乎想说句什么,想一半又给咽回去了,闷不做声地,她一边啃着剩下的冰激凌一边笑,笑着转身往小面馆的方向走,目光却比身体转得慢,狠叨叨地勾住了喻兰川的脖颈,牵着他走。
“随口一说,怎么还真信了呢,这是有点缺心眼吧。”甘卿想,“哪能拿你和它比?这玩意才五块钱。”
她回去让老板把剩下的几个烧饼打包,老板不干,非得又给她多拿了一打。
甘卿说:“别介,哪有吃不了还兜着走的?”
“拿着吧,你们来就是缘分。”老板说,“吃够了算,省得以后惦记没地方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