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了不知道多少倍,异常的磨人。

我抓紧他的胳膊,颤抖着摇头,喘息声断断续续,甜腻得连我自己听了都禁不住脸红:“唔……”

而对方的动作也跟着停顿,抽出时愈发磨蹭,就像一头在朝主人撒娇,努力延长玩闹时间的大狗:“要不就让我留在里面,纪青逸,我保证不乱动。”

什么大狗……

明明就是一头……咬人见血的大尾巴狼!

我红着耳朵瞪他,凶巴巴的:“不要,你肯定会不听话,所以你换个房间!”

祝羽书用眼神表达抗议。

如果这人身后有尾巴,估计现在已经烦躁得甩来甩去,拍得震天响了。

跟他对视片刻后,我决定勉强退让一小步。

我解开链子系在床头的那部分,然后恶狠狠地往祝羽书的手臂上缠:“都说了我今晚不跑……你不换房间也可以,给我下去睡。”

这下,对方没再反对。

帮我做完清理,他就很自觉打了地铺。

翌日下午,某个睡地板的混账玩意儿神清气爽,独享大床的我却蔫得不行,连换礼服、定妆造都得靠祝羽书帮忙,自己手抖得连内衬的扣子都系不上。

……真的非常气人。

他显然也意识到昨晚行径的过分之处,心虚地把费脑子费力气的事情全都揽了下来,让我好好休息,自己跟司仪一起,忙前忙后地调整订婚宴的各种细节。

筹备这种大事确实太耗精力。

我秉持着能偷懒就绝不主动干活的朴素原则,窝在化妆间里吹冷气补觉,扮演一枚存在感很低的乖巧挂件。

正式举办订婚宴前,按照双方父母的要求,我们两家之间先办了场小型的家庭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