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寻常,如今韩嫣才二十岁,在汉武帝的提拔下,已经是“日益尊贵,官至上大夫”,出身贵族又多有赏赐,韩嫣有钱得很,《西京杂记》中记载韩嫣常常以黄金为弹丸射猎鸟兽。

长安城中有歌谣曰:“苦饥寒,逐金丸”,长安城内的孩童只要听说韩嫣出来打猎,常常蜂拥跟从以求散财。

已经四个月的小金雕,爪爪也不小了,李盛想伸爪子进去抓一把,袋子口太小了,不好操作,于是他张开鹰喙进去叼了颗金弹丸出来。

成年金雕的喙长度能达到六厘米,李盛现在还小,只叼了一颗出来,他看韩嫣还呆呆的,伸出翅膀拍拍这傻子的手伸手接着啊!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叼了三颗金丸出来,每颗都有小指肚大小,应该足够补偿这一片秧苗的产出了吧。

看着那只鹰朝着自己飞过来,为首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些害怕,但那只鹰在他头顶盘旋了两圈,扔了点东西下来,他大着胆子借助,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金的!

李盛把三颗金丸扔下去,在空中叫了两声,又飞回了刘彻的肩膀,扭头蹭蹭他的下巴:喏,学着点。

李盛觉得平阳侯应该感谢自己挽救了他的名声。

刘彻是出身好心气儿高,锦衣玉食地长大,自来高人一等,一时间难以与平民百姓共情,但是他不傻,一看这情况,便朝着韩嫣看去,韩嫣心领神会,立刻扬声道:“我等无意伤及田地,这些尔等便收下吧。”

一群人呼啦啦又跑了,到了中午停下来的时候,刘彻把小鹰揽在怀里细看,越看越觉得小鹰不凡,他一边用兔子肉投喂小鹰,一边给它顺顺翅膀上的羽毛,扭头问韩嫣:“该给小鹰起个正经名字。”

韩嫣正在烤鱼,闻言把手里的活儿交给亲卫,转过头来认真考虑这件事,俩人头对头,开始琢磨给小鹰起个什么名字比较好。

李盛吃够了,蹲在刘彻怀里听着他们商量,一边听一边在心里纠结。

“玄飞?”太普通了。

“墨羽?”跟毛色相合,但不够霸气。

“金鸿?”嗯,不够特别。

“鸣云?”有点简单了吧?

“金曜?”这个不错,就是跟本鹰鹰的种类名字重了,他本来就是金雕啊。

“元曜?”

这个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