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元福好啊!能提醒他。

自以为明白了狗狗的良苦用心,胤禛对着旁边的十三弟胤祥感慨一回,定下了“永珍”这个名字。

李盛现在也是脸皮更厚了,这会儿蹲在旁边听胤禛的解说,一开始还有些惊愕,但很快,就亮着眼睛,尾巴都不自觉摇起来了:对,本狗狗就是这么想的!就这么宣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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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珍也是常见祖父的,这会儿进了养心殿,看见人就张开两只胳膊跑过来,到了人跟前,五头身的小朋友刹住车,乖乖跪下给祖父请安:“皇玛法吉祥!”

“哎!好孩子!”胤禛张开双臂就给人抱起来了:“真是小孩子长得快啊,这才不过一个多月,又重了!”

“皇玛法,您眼睛还疼吗?”

胤禛低头给大孙子把头上的小帽子摘下来,呼噜呼噜头毛:“不疼了,你阿玛给朕找的这个大夫极好,朕已经留他在太医院任官了。”

胤禛也是岁数大了,再加上他整天啥也不干,就是批折子,这眼睛也受不了啊。

前阵子有些视物模糊,眼珠胀痛,连带着太阳穴后方上侧都有些头疼,很是痛苦,还是在外面跟着端亲王办差的弘晖遍访名医,给他找了个老大夫进宫,把眼睛看好了。

且为了以后皇上的眼疾能得到及时治疗,胤禛像是所有霸道不讲理的皇帝一样,不征求当事人一间,就把人家五十七岁的老头儿留在太医院了。

为表皇恩,还额外给他们家恩荫了个太医院的名额,准许一个子弟进太医院编制。

于是老头儿就把大儿子带进来了。

其实,李盛觉得太医们过得都还挺舒服的,正常皇帝也不会闲着没事儿就让人家陪葬,雍正一朝后宫也没那么多乱事儿,工作环境还是比较安全的。

而且讲道理,在全民知识水平比较低的古代,高精尖技术人员在哪儿都是宝贵的人才,怎么会这么草率地无意义消耗掉?

李盛还知道,太医们其实在下班后还有不少灰色收入哪,大臣们家里有个头疼脑热,也会私底下去请相熟的太医给看一看,出诊银两红封也是少不了滴。

当然,是那种普通太医,皇帝皇后太后的专属太医,大家也不会去招揽,又不是不要命了,招揽皇帝近人,你想窥视帝踪?!

“皇玛法,我阿玛什么时候回来啊?我想他了。”

永珍小朋友还带着小奶音儿的语调听起来还听舒服,胤禛低头摸摸他的小脸蛋:“你阿玛出去办差了,还有半月就能回来。”

胤禛觉得自己能当上皇帝,且在登基后能推行新政,当年四处办差的经历给了他很大的帮助,不经世事,便不知世事无常;不历人心,便不知人心险恶。

当年的废太子久在宫中,就不如他在外面经历的事情多。

经世事掌人心,这是弘晖不可或缺的历练,最近就把人派去直隶了。

李盛睡醒了,从旁边路过,被永珍小朋友伸出胖爪子撸了一把大尾巴,李盛扭头看看他,伸出肉垫跟他击了下掌,这小手,还没自己爪子大呢。

过了一会儿,有人来求见皇帝,胤禛把孙子放下,让苏培盛送他回去。

“皇玛法,能不能让元福送我?”

“汪汪!”没问题啊!

没用轿子,李盛陪着幼崽永珍慢慢走回了长春宫,半路上还休息了一会儿,李盛从旁边的花坛里叼了一朵牡丹花来给他,五月里的牡丹花开得正好,这一朵是醉颜红,是那种浅淡的粉红,就像是美人醉酒后脸上的一抹红晕颜色,也因此而得名。

喏,正好拿回去送给皇后。

永珍也确实懂事,拿回去就捧着去给乌拉那拉氏献宝了。

亲孙子怎么看都喜欢,乌拉那拉氏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