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个地仙小神,都要正经摆供桌呢,这等灵兽,是断然不肯在地上吃东西的!
他老爹,故去的兴王也养过猫,他小时候见着猫就是在地下吃的,这才错了一步,眼看着大猫猫只是不高兴,却没有跑出去,他心里也放下些,自己仍旧坐下看书。
现下都三月了,这屋子里又缓和,那贵妃榻上铺着的还是最好的皮裘,李盛在上面睡着,很快就热了。
朱厚熜看一会儿书就往这边瞅一眼,果然,没一会儿就看见大黄猫把自己睡得四脚朝天起来。
朱厚熜再少年老成,也不过才十四岁,眼下没人,他的少年心性不免就露出来了些许,放下书,自己满满走过来看着猫猫。
平心而论,就算没有那爪垫上的印记,李盛现在的皮囊也足够优秀,是一只非常威风漂亮的金丝虎大猫猫,毛毛又长又软厚,金色的毛毛顺滑如丝绸,在烛光下尤其华丽。
朱厚熜伸出手摸了摸爪垫上的日月印记,有些焦躁的心重新安定下去论血缘,论序列,他都是顺位第一,何况,还有这样祥瑞之兆,老天顾念他啊!明黄瞳,金黄毛,双爪日月并行,何等地神异!
脑子里想着事情,他手下不免有些没轻没重,李盛觉得肚皮上痒痒,用后爪踹了踹,觉得气息有些熟悉,于是迷迷糊糊地又伸出两只前爪抱住蹭了蹭。
朱厚熜的手被软毛一蹭,只觉得心尖儿都被轻轻挠了一把,嘴角不自觉弯了弯,旁边黄锦过来提醒主子该休息了,见此没出声,乖乖在旁边站着了。
“给猫儿放好食水,拿些乳酪和肉干来切成小块,多拿几种,看看猫儿喜欢哪一个。”黄锦答应着下去办事,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声提醒他们家世子,该歇着了,这可不早了。
“孤知道了,东西拿来放在桌子上,可别放地上。”他还叮嘱一句。
朱厚熜慢慢把自己的手从猫儿手里抽出来,看着猫猫翻了个身睡过去,自己悄悄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李盛就醒了,看见桌子上的肉干和奶酪,很有兴致地围着转了转,然后喝口水润一润,随后就挨个尝过来嗯,这个干酪挺好吃的,奶味儿浓而且一点都不腥,这个肉干,吃着好像熏鱼啊,有嚼劲儿,适合磨牙!
这个肉也不错,挺像鸡腿肉的,这会儿都是走地鸡,这肉挺香,比老张家的好吃!
李盛尝了一个遍,也就差不多七八分饱了,这会儿太阳也出来了,嘴里嚼着吃的,晒着太阳,李盛惬意地眯了眯眼睛,啊,终于回到了舒适区!
李盛又吃了几块奶酪,那肉干有点咸,还是不要吃太多了。今天要吃饱一些,他还要过去看看孙姑娘呢,还有朱厚熜的母亲,兴王妃,他也没见过。
哎,猫猫真的很忙!
?[104]第 104 章
门还关着,李盛也不想自己费劲儿去推那个木头门,于是吃完早饭后,大黄猫跳到窗台上,伸出前爪把木头做的合扣推开,窗户展开,蹲到窗沿上呼吸了春日早晨略带潮湿的空气,随后就稳稳地四爪着地落在了地上。
这会儿院子里已经有仆从在洒扫浇花了,李盛路过的时候还挺好奇地看了一会儿,感觉这些人都有点困困的,不是很有精神,跟现代时候他大哥公司里早上来上班的员工们也差不多嘛,哎,无论是古代还是后世,打工人们都好辛苦啊,他还看见墙角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厮,正把下巴杵在扫帚顶上打瞌睡。
这会儿朱厚熜这些主子应该在吃饭,至于兴王府的打工人们,则是打扫完庭院才去轮班吃饭,这会儿饿着肚子干活儿,怪不得没劲儿。
李盛看了一会儿跑走了,金黄色的大毛团子没了影儿,大家才开始小声议论起来,昨天管事的都说了,这猫是他们世子爷养的,大家都挺好奇,最近兴王府气氛凝重,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