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袖子下覆了点汗意,而显得愈发莹润的手腕, 在阳光之下, 更是显出了钻石般璀璨的色泽。

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看。

用那种觊觎的、下.流的、恶心的眼神, 目不转睛地在看,只要他走到阴暗的角落,就会立即伸出邪恶肮脏的手, 将他扯入黑暗中,将他吞吃入腹。

冷意不可抑制地入侵着秦修瑾的体内, 他只觉这一次游玩过于漫长,他不该任凭着明昕的要求,将他的宝物展示在众人眼中, 他应该将他藏起来,一如一个月前般,他们在紧闭的卧室里,只有你我,谁都无法分离他们,更无法伤害明昕。

“修瑾,冰激凌!”明昕用渴望的眼神看来,指着路边的冰激凌店,脸上满是期盼。

热意熏上他的耳尖,他被秦修瑾毫不掩饰的目光看得躲了一下,小声道:“你怎么一直看着我呀?”

这一刻,周围的幻影都消散了。

那些融化的人影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来来往往的行人,时而有人望来,也不过是在看跟在他们身后的保镖。

没有觊觎的目光,没有随处可见的黑暗,有的只有眼前耳根发红的明昕,与目不转睛的他。

来到魔都之前的记忆,明昕已经恢复了大半,他自然也知道了,自己和秦修瑾并不是什么竹马竹马,但他还依稀记得,自己靠着穿女装,从当时的网友手上要了好多钱,大几十万呢,而秦修瑾就是那个网友,因此,之后发生的事,他很轻易地就靠着自己的联想能力补全了,一定是自己感到害怕,就自然而然地答应了和秦修瑾在一起,甚至是成为了对方的未婚夫。

反正,秦修瑾有那么多钱,他也不算亏,不是吗?

至于为什么要来魔都……也许是来见网友?明昕已经选择性忘记了主播的事,只以为他和秦修瑾是网恋奔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