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的车上下来,孟佳期穿了一身水钻银色抹胸礼服裙,贴合的线条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巨大的水晶吊灯下,她盈盈锁骨精致,锁骨尖端反射着肌肤的柔光,肩头圆润白皙,极其抓人。
脚上一双8cm露趾高跟鞋,防水台托起她细嫩白皙的脚。
脸蛋美、身材美、她无?一处不美,仪态端庄得体,这件艳丽挂的水钻银色礼服,被她诠释出惊心动魄的清冷意?味。
一入场,即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Wendy一一热情地为她引荐。“这位是摄制组聘请的服装设计师孟佳期,旗下有独立品牌‘尚期’,非常擅长经典复古的正装设计。”
能参加酒会的都?是在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对孟佳期的态度不冷不热,犹如主人看着一位服务者。
贵妇人们?的议论主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让我想想...英文名是叫Joseph,对,今天魏家老三设会,为的就是这位Joseph。从港城那边来的,来头很大。”
Joseph,港城。
太容易让她联想到沈宗庭。
孟佳期立在一旁,抱住胳膊,想起前尘往事最初的一隅。
那时她还只是穿风衣和长裤便赴酒会的女孩,全然不像今天,在酒会上游刃有余。因为沈宗庭在她画上添了几笔,便阴差阳错地和他有了三年时光。
好像命运从他落笔的一瞬,就将他和她打了一个死?结。
后来,他因为她,再?度得以拿起画笔,画了很多幅以她为模特儿的画。
那些画,不知道沈宗庭还保留着吗?
孟佳期心里?陡然冒出这个念头。那她,到底是希望他还保留着,抑或是希望他早就丢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