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成人类的话就是,来都来了。

东侧峰猎物这么多,不抢白不抢,时乔想起逮到一只就能吃好几天的马鹿,跟在克莱恩身后摩拳擦掌。

雄虎警惕地看了对方一眼:“你不许上。”

小白虎崽崽不服气:“我能行!”

前段时间的捕猎经验让她现在也积累了自信,她不是普通的老虎幼崽,之前弱叽叽只是身体不好,现在肉眼可见变强壮之后,当然要发挥自己两辈子捕猎的智慧跟在大佬身后帮忙。

克莱恩把对方往后面赶,让小不点幼崽乖乖上树围观。

逮只野兔什么的就算了,马鹿这么大的猎物,对方这个小身板,只要靠近就能被一脚踢出去老远,骨折都是轻的。

小老虎身上的毛毛不像橘色那么显眼,在这片雪林中也有隐匿身形的优势,万一有其他老虎出现,也不会引起敌人的注意。

雄虎嚣张归嚣张,前提是在保证幼崽安全的情况下。

捕猎之前还要跟对方拉锯战,小白虎崽崽两只爪子扒拉在雪地里,被大佬无情往后拖拽,爪子在雪中留下两道长长的、不甘心的印记。

克莱恩选了一棵足够粗壮的云杉,把对方叼起来往树上放。

时乔迫不得已四爪抱住树干,憋屈地爬了上去。

看着幼崽爬到高处的树杈上,雄虎这才满意地回头。

上次来东侧峰捕猎没让对方提前上树是因为领主标记很淡,相反,今天他们一踏入这里就闻到了新鲜的、浓郁的标记,比之前危险得多,不得不在找到猎物之前就让对方上树等待。

安排好小老虎,克莱恩在附近能闻到猎物味道的沿途仔细搜索,马鹿的气味比梅花鹿大,只要是啃噬过的灌木丛和树皮他都能嗅出气味,这样寻觅猎物比在主峰一通乱找容易得多。

如果不是主峰有小白虎崽崽很喜欢的山洞,克莱恩很想把这里的领主雄虎找出来打一架,把东侧峰据为己有。

原因很简单,这里的猎物比主峰好找,还有数量更多的马鹿。

时乔在树上看着大佬渐行渐远的身影,悄悄从树上爬下来跟了上去,她才不要离这么远,连看都看不清楚。

在树上干等的滋味她已经尝得够多了,今天就要当一只叛逆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