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会把女朋友标记好带出来炫耀吗?”很男性化的行为,看来狼族的雄性跟男人也是一个吊样,沈知薇问,“你的朋友们的生活听起来都比你丰富。”
“大家都很会找乐子,我不是很需要那种,但我也会想要炫耀自己的女朋友。”林克的耳朵越来越低,“我没有过女朋友,朋友们带着我也是怕我自己无聊。”
他在狼族里并没有什么存在感,他是一个不太会讲话的人,但是很喜欢做事,所以朋友们对他还算不错,因为他每次都会去帮他们。
好吃的饭都是朋友们带着吃的,剩下的也会都给他带回去给露露吃。
他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男朋友,他不爱打架,喝酒一般,闷闷的,没有摩托车,所以很少有母狼喜欢他。
沈知薇说:“如果你有过女朋友,你还跟她做过这种事,还带出去让朋友们知道你们做过爱,我会很不开心。”
“我没有过…”林克舔舔她,“不要不开心。”
“我觉得你很好,因为你很温柔,还会做饭,你很会照顾人。”沈知薇说,“你对家人也很好,而且我觉得你是一只很聪明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