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无措,他背身向艾弗利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没事,然后就消失在下一个拐角处了。
艾弗利叹了口气,没想到平常嬉皮赖脸的林归远一提到钟情就成了这样。
艾弗利住在公司附近,林归远的家却离公司很远,平常堵车得一个多小时,可他今天回家,不到二十分钟便到了。
林归远有些失魂落魄地洗了个澡,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他和钟情,怎么就成了现在这副老死不相往来,势如水火的样子呢?
林归远心里知道怪自己,可还是忍不住地难过,尤其是当他想起以前跟钟情恋爱时钟情的模样。
彼时的钟情也不过才24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脾气远远没有现在这样好,不仅经常跟他发火,还特别爱跟他使小性子。
可林归远尽管年龄比钟情小,次次却还都惯着他,让着他。
他也乐意惯着他,让着他。
没办法,谁让钟情长的实在是太好看了。
明明已经24岁了,却还是有一股子遮挡不住的少年意气,明明凭着这一张脸,无论做什么,都会有人乖乖为他做一切事,甘愿为他俯首称臣,为他身先士卒。可钟情偏偏还是个心高气傲的,是个眉眼精致,气质高傲的小王子,鲜少求于人,也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林归远却偏偏愿意把他当成那朵艳丽的娇弱的玫瑰宠。
所以林归远几乎是刻意的纵容着钟情的小脾气,直到把他宠成不可一世,把他宠成只有他才能受的了钟情的性子。
这样就没人能夺走你了。
林归远忍不住为自己这个恶毒的想法点了个赞。
即使他现在想起来,也忍不住夸自己机智。
可四年,终究是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