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不好听的,就算你?俩在一起了,但世事无常,谁能料到以?后会不会分手,你?会不会想要从事不能有纹身的行业,到时候,你?肯定会后悔吧?”
“而且你?这个,下针非常多,要出效果还得?上很多色,纹完之后隔段时间就得?补色,纹的时候就会把你?疼死,更别提洗了。我见过好多分了手去?洗纹身的大老爷们?,一个个疼得?痛哭流涕的。”
孟文轩认真地说:“如果你?是觉得?阿默的指印好看,想玩什么人体?艺术,那我没意见。但如果你?是因为喜欢他,才想在身上永远留下他的痕迹,说好听点,叫痴情,说难听点……”
他直截了当道:“叫傻子。”
“假如有一天你?们?分开了,你?只要看到了这个纹身,就会想起他,就算洗了,也会留下遮不住的印记,何必给自己打?上一个男人的烙印,折磨自己一辈子呢?”
“女孩子,给自己留点退路。”孟文轩苦口婆心地劝道。
槐蔻静静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没有打?断他,等他说完后,才开口道:“孟老板也有点故事啊?”
孟文轩一怔,哑然?失笑。
槐蔻没再打?趣,拎起放到旁边的包,朝门?口走去?,擦过孟文轩的肩膀时,她才声线嘶哑地说:“你?可能不知道,你?说的这些,才是我决定纹身的理由。”
“要不是这样,”她转过头,弯起唇对孟文轩嫣然?一笑,格外得?媚,娇声道:“我还不纹了呢。”
“我就是要让它永远铭刻在我身上,每当我看见这抹指印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人,让它无时无刻不提醒我那个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