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的光头脸上的。

“老,老大!”

任宁远只打了一巴掌就把手收回来,皱著眉擦了擦,放进口袋里。旁边自然有人上来代劳接下去的工作,让他们见识到现在的学生不都是文弱秀才,把他们拖到一边打了个半死。

“老大……”曲同秋接过还回来的旧钱包,几乎要感激涕零。

任宁远微笑道:“看不出来你跑得还挺快。”

曲同秋惊魂甫定,忙殷勤伸手说:“老大,这是买给你的。”

肉串的竹签他出於本能还一直抓在手里,只是跑了一路,刚才挣扎的时候搞不好还拿来当武器使用过,上面现在只勉强还挂著几块肉。

看清楚那惨样,曲同秋又是心痛又是失望,也怕任宁远发火。他今天拿到钱才舍得买肉,之前因为没钱花,啃了半个月萝卜。

任宁远“哦”一声,还真的拣了一片吃了,笑道:“恩,心意我收到了。多谢。”

看曲同秋又露出感激涕零的神色,他又笑道:“不用这样。你要是被抢光了,谁来给我买早点呢。”

曲同秋感恩不已,比以前更殷勤地跟著任宁远,简直变成任宁远的小尾巴,贴身随从,连任宁远上洗手间他都会在外面等著。

而只要任宁远略微示意,该回避的时候他就会知趣地乖乖离开,倒也懂进退。何况他不八卦,不烦人,多用耳朵少用嘴,手脚勤快,最重要的是忠心耿耿。一段时间下来,他也就成了默认且公认的任宁远的随身小弟。

任宁远笑著跟楚漠说会袒护他是因为他已经窝囊到一种境界,再窝囊下去会让人不忍心。曲同秋听著觉得稀奇,从未想到他的“窝囊”也能派上用场。他也有靠别人的“不忍心”而得到好处的时候。

即便如他,也觉得窝囊不是什麽有男人味的品质。男人是该像任宁远那样的,任宁远才是他所憧憬的男性形象,偶像目标。

就跟其他舍友贴球星海报,把企业大亨的成功秘史摆在枕头旁边一样,他也把报纸上任宁远的部分(参加校际网球比赛的得奖报道)剪下来收藏,还把任宁远的照片摆在钱包里。

自从凭借坚忍不拔的精神成了任宁远的御用跟班,曲同秋觉得自己认识的人好像多了起来,那些以前根本不甩他的同学,居然也会叫他一起去喝酒。

作为学生,当年大家在对女性这方面大多蛮纯情的。曲同秋所在的学院女生少到可怜,到女生比例偏大的文科学院找美女们联谊,就变成很流行的活动。饥渴又不得其门而入的时候,照著校内电话簿随便挑个女生宿舍的电话打过去要求联谊的也很常见。

这些叫他去喝酒的人,正是要和中文系的女生们联谊,不知怎麽竟会叫上他。曲同秋不敢想过自己会有女人缘,不表示他不向往。抱著哪怕看看也好的念头,便跟去了。

两拨人见了面,说实话他们这群男生除了油嘴滑舌之外都没什麽亮点可言,曲同秋更是拉低整体平均分的那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