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居只觉得变态。
“那天在酒吧里,我想和你说好久不见的。”宋康自嘲地笑笑,“可我还是没说出口,我装成陌生人和你搭讪,一直到最后你都没有想起来。”
林居皱眉,他印象里确实没有宋康这个人存在,尤其是生病以后,他的大脑功能也受到了轻微的影响,总是会出现莫名的幻觉,记不清一些事情。
宋康低着头:“我那时候还在幻想你会和我说好久不见呢,后来才发现你根本就不记得我了。”
“七年前,”林居皱眉,“你是平大的?”
宋康把餐盘上的高级牛排一片片切碎:“嗯。”
林居觉得这人真是幼稚得可以:“平大那么多人,我全记住得了,你当我把校友名字当三字经背啊。”
“那你有没有试过,你的身边有这样一个人。”宋康语气平静,仿佛在说一件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事,“他什么都比你优秀,长相,家世,成绩,甚至你喜欢的人,他都要横插一脚。”
林居抬起一边眉毛:“你是说盛元同?”
宋康突然就笑了:“是,盛元同。我真的觉得很可笑,我喜欢的人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他却轻而易举追到手了,在我对你连幻想都不敢的时候,他就可以把你压在床上干。”
气氛一时有些沉寂,宋康自顾自说起来:“凭什么?我什么都差他一点,那时候你和我多说一句话我都会开心很久,可他已经能够堂而皇之在你脖子上留下吻痕了。”
林居无语到了极点,他没想到宋康这出独角戏自己一个人默默唱了七年,在脑子里把八点档偶像剧都演到大结局了。
“感情不是可以勉强的事,”林居说,“你想了七年都没想明白吗。”
宋康摇摇头:“想不想得明白很重要吗?七年后最先遇到你的人还是我,我以为......这次我们可以重来的。”
林居思索了会儿,忍不住嘴贱:“嗯,不过我还是把你踹了。”
宋康用刀叉反复折磨一块肉排,把它切得七零八碎:“我和你上床,和你做爱,我以为我就要赢了,可盛元同又出现了。因为他回国了,你就把我甩了不是吗?”
林居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些事。
实际上从盛元同回国起后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巧合。拒绝告白,找新炮友,碰巧找着了前任,从他的角度来看没什么关联的事,在宋康眼里就成了另一幅样子。
“不管是七年前还是七年后,明明是我先来的,可盛元同都把你抢走了。”宋康攥紧拳头,眼中带上怒意,“林居,你怎么能体会到我的感受呢?”
先不说宋康怨夫一样的感情就这么持续了七年也没想通,光是那句“盛元同把你抢走”就足够让林居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逼平时到底看了多少古早言情小说啊,真把自己当狗血苦情剧男主角呢。
林居耸了耸肩:“我那时候就是喜欢他,你早来一百年也没用。不来电就是不来电,很难理解吗?这点道理你想了七年?”
宋康怔愣:“我......”
“而且我现在根本没和他在一起。”林居继续说,“看吧,就连你最看不惯的盛元同也是这样,我只遵从自己的想法,不是因为你叫宋康而他叫盛元同。”
宋康的指甲完全掐进肉里,林居这番话让他觉得自己这七年显得可笑至极,他顿了顿:“可我爱了你七年,你从来连个正眼都不愿意给我,不觉得你太残忍了吗?”
林居冷笑:“我让你爱的?”
看来宋康这人不仅爱演苦情剧,还喜欢用自己莫名其妙的感情绑架别人。
“你爱不爱我和我有关系?”林居不屑,“你以为我是你喜欢就可以买下来带回家的物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