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公拘两人鞫(ju,平声)之,初不承认,玄命烧铁针刺入鬼哭穴,极刑讯之,始言:“此犬乃用三岁孩子做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

问木人何用,曰:“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以为之,令作丐求钱,以肥其橐。”

即率役籍其船,于船下得老人皮,自背裂开,中实以草。问何用,曰:“此九十以外老人皮也,最不易得。若得而干之,为屑和药弹人身,其人魂即来供役。觅数十年,近甫得之。又以皮湿,未能作屑,乃即败露。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

荆公乃曳于市,暴其罪而榜死之。犬亦饿毙。

注:《唱歌犬》是我一年多以前在《子不语》当中读到的故事,因为都是文言,看的时候并不仔细,看完了就翻过。这一篇是看完之后,忽然又翻回去,通篇读完,毛骨悚然。

因为看《聊斋》也好,《子不语》也罢,我的目的都在于去看比较奇异的妖怪、开脑洞的想象,看完了哈哈一笑,并不觉得可怕。唯独《唱歌犬》这一篇,完全是人对人的丧心病狂的迫害,而且目的只不过是“获利终身”的那个“利”字。

袁枚文章里说“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真心希望从头至尾,只不过是志怪之说,小说家言,从来不曾真的在历史上发生过。

不过,我同样相信,人心是没有下限的。

这一节我自己犹豫很久,还是原样写了,这样写出来,不是为了去渲染世界多么阴暗,人心多么可怕,而是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睁开两只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它有爱有善,值得我们生活其中,但恶也如影随形,不要因为觉得失望就捂住眼睛塞住耳朵不去听不去看,适当知道,有助于更好的保护自己。

我有段时间,特别喜欢看恐怖片,尤其是公路逃杀性质的,我的小伙伴们尖叫说为什么喜欢看这种片子啊,求刺激吗?心理不正常吗?

都不是,我看这种片子,更多的是去学怎么更好的生存。不作死、不随便好奇、不冒冒然进入无人区域你看,这种片子虽然可怕,却在另一个层面给你提醒和点引。

爱这个世界,但不轻信这个世界。偶尔站到黑暗边缘,是为了清醒认识,及时避开,还能适时拉别人一把。

☆、第⑦章

炎红砂想起乍看到第二幅水影时,自己说的话。

这不是家养的狗吧,我家里要是养这样一条狗,还不如打死算了。

当时那么奇怪:主人家遭遇大难,豢养的家犬不拼死上前营救也就算了,反而安坐如山,气定神闲。

现在明白了:如果那把火,根本是那只狗放的呢?

炎红砂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罗韧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怎么说合适:“你们没来之前,我和木代也讨论过,你很难用日常的人性去要求这只认字犬,《子不语》里的那个故事也提到了,县令问唱歌犬是人是狗,它回答说自己也不知道。”

炎红砂低声说了句:“如果真是三岁……什么都还不懂呢,哪还能指望有正常的世界观啊。”

若只是单纯的动物也就算了,主人给你一口食粮,你对主家尽心尽力,它又并不是,它有人心,却不懂人性,反咬一口、忘恩负义、引狼入室这种话于它,并没有特别意义。它对那姑娘有扭曲的愿望,得不到排解,用兽类的斗狠法则解决一切,却又荒诞而讽刺的使用了火。

很多史书里都提及:火的发现和使用是旧石器时代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从此,人类从树上走到地面,基本脱离了动物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