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也用不到。
虞疏在桌面上挑挑拣拣,终于找到了时珑能用的东西。
一只浅粉色的唇彩。
时珑长得纯,皮肤又白,不适合浓重颜色的唇彩。这种浅淡的粉色反而更适合他。
泛着一点光,涂上之后只淡淡地加深了一点粉润的唇色,更显得水润q弹,嘟嘟可爱。
“抬头。”虞疏抬起时珑尖俏的下巴,用刷头沾了一点粉色的唇蜜,点涂在时珑粉色的嘴唇肉上。
细管的唇彩在虞疏宽厚的手掌中像个小小的玩具。
虞疏的手架得起狙击枪,却拿不住口红,只涂了几下,唇彩还没晕开,浅浅粉色就涂歪了,直接在时珑的嘴角划出一道。
时珑抿了下嘴巴。
虞疏嘟囔了一句:“怎么这么小。”
雇佣兵都是一群糙老爷们儿,肌肉蓬勃,身体强壮,他从来没有见过像时珑身子骨这么软的人,皮肤白白的,手指头软软的,嘴巴也小小的,连个唇彩都涂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