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之后,顾东辰才喘着粗气,松开怀里的少女,哑着声音道:“在这里等着,哥去逮兔子给你吃。”
“嗯”曾继红无力的瘫在顾东辰的怀里,衣裳凌乱,双唇红肿,半睁半闭着美眸,一动不动。
也不能怪她,一个老妖精的魂魄,寄宿在一个青春逼人的花季少女身上。
成熟与清纯,懵懂与妖媚,美丽与天真,天使脸孔与魔鬼身材溶合在一起,成了少年梦、温柔乡、英雄冢!
顾东辰就这样子愣愣地盯着她白皙精致的小脸蛋,整整她的白衬衫格子外套,有些不舍的将她放在平坦的岩石上,给她重新辫了短辫子,细细嘱咐着:“你别睡着啊,万一来了狼,就会被叼走。”还不忘吓唬一下。
“嗯,早去早回吧。”曾继红好生好气地打发眼前情意绵绵的大男人。
因感觉到有些滑润,糟糕极了!
曾继红目送顾东辰远去,皱着眉忍耐着用精神力探索了四周,流水、嫩叶、树木、野草、还有鸟巢以及鸡窝等,鸡窝里还有鸡蛋,曾继红忍了忍,没有去收了鸡蛋,还是孵野,最后寻到比较隐蔽处,取出干净的毛巾与内裤,打湿了毛巾,走向那外隐蔽之处,瞬间进了空间。
曾继红锁着眉,用干净湿毛巾拭粘腻,便出了空间。
随手取出一个苹果,边啃着苹果边寻找吃食用的野菜,曾奶奶炒的野菜好吃,是她舍得放油,边等待顾东辰带着肉归来。
可,直到日落西山,还没有见着那个顾东辰出来。
曾继红在心里衡量着:要不要先走?她走了,顾东辰也少一个负担,就是大晚上也不怕下不了山,可是有了她,就不同了呢。
正在这时,一头发了疯般的野猪在吼叫在狂奔,可是好像方向不对啊,是向曾继红这边的方向,她紧张的要上溪边最粗的大树。
这身子没有上过树,就是她有经验也不熟练,就算擦破了皮,还是上不去,只得又跑回刚刚那一处隐蔽之地,躲藏好,放出精神力,野猪就在她的意识圈之内到处乱拱,大有遇啥拱啥的疯癫架势。
不过,野猪在出血,背上有个血窿孔,是顾东辰的匕-首干的吧。
来时,她就看过那把锋利的匕-首。可是那个男人哪里去啊?不会被野猪吞下腹了吧,不像啊,猪嘴里没有血丝啊。
正在她胡思乱想,一个声音在吼叫:“妞妞,快上树快上树。”是顾东辰的声音,没有死,不错。
曾继红放缓呼吸,没有惊喜地回应,也没有恐慌的乱跑,就那么一动不动,野猪还在乱拱,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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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第十九章()
1972年,冬
又是一个星期天!
美丽少女王兰兰万分珍惜地摆弄着放置她木床床头柜上的收音机,这可是萧哲写信从京城家里求来的票,又拜托大哥去上海买回来的,黑色面板上面有三个土气按钮,像钢琴键,分别用来调控高、中、低音,她把广播的声音调到最小,她喜欢听歌,单调无趣的生活中,唯有音乐与书本令她着迷!令她放松!不对,还有英俊青年萧哲与舞蹈。
哼着慷慨激昂地歌曲,无比愉快地躺倒在柔软蚕丝被中。哦,还有王家人,他们对她真心实意的付出。
如玉般地掌心中瞬间多了一个古朴雅致的乌木雕花匣子。
这是王兰兰上周在黑市里用一百斤未脱粒的玉米换来的,当然淘换的不是这乌木匣子,而是乌木匣子里头藏着的一支人参,那人参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常有分叉,全貌颇似人的头、手、足和四肢,大概有百年之久。百年人参: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益智。
那百年人参,她毫不犹豫的交给了阿奶,并嘱咐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