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秀低头从巷口进去,按照她以往的性子,遇见熟人定然会礼貌打招呼,可现在,还是保命要紧。许久没来这边,人心变没变谁也说不准。
她低头走,装扮和普通妇人并无区别,一路走来,倒是无人发现。快到之前住的小院时,林秀秀步子微顿,身体也紧紧绷着,神情黯然。
她的肌肤白如雪,未施粉黛,却比上了妆还好看,自有一股清丽明媚。
林秀秀伸长脖子看,昔日住的小院此刻成了废墟,烧焦的痕迹还在,那些瓦片碎石被人搬走了许多,显得更破败。
她站在原地看了半刻,眼眶酸涩,直到身后有人经过,说起了这事。
“这院子之前烧死了人,听说是得罪了谁,才遭此毒手。”
另外一人忙问:“得罪谁了?这么狠。”
“谁知道啊,我也是听旁人说的,快走快走。”
林秀秀低头扫了那两人一眼,声音渐远,最后一句也听得清晰,“这地方如今也晦气了。”
林秀秀听了心里不是滋味,这地方才不晦气呢,有她美好的回忆。
避免旁人觉得奇怪,林秀秀站着看了半响就走了,本来想找方夫人打探消息的,现在看来是不成了,怕是不止一两个人在这里盯着。还是勤快些,让杨大哥打探庆芳楼在哪,尽快找到康伯才是。
林秀秀离开听潮巷,步子沉重,没有来时的欢快,不知不觉走到南街,熟悉的店铺,熟悉的叫卖。她仰头叹息,暂时放下心底的石头,步子忽然轻了些许。
既然来了一趟,就顺便买点东西回去,她去布庄挑了一块好料子,给孩子做衣裳,又买了点零嘴,晚上饿的时候可以吃。
路过书肆的时候,林秀秀脚步停下,往里看了看,家里那位无聊得很,要不要买几本书给他打发时间?
念头刚起,她便摇头打消,算了,不买,她不识字,万一没买好,反而惹他笑话,多丢脸。
林秀秀抬脚往前走,下一刻,又往后退,再次往书肆瞧,罢了,还是买两本吧,顺便买点笔墨纸砚,他要是写信给家里,也方便点。
这般想着,林秀秀便一脚跨进书肆的门,在里边转悠了两圈,直到伙计发现她,过来搭话。
“姑娘,买点什么?”
“买两本书。”
伙计热情的点头,然后推荐了几本有趣的书,林秀秀没买过书,既然伙计推荐了,就买了几本。从书肆出来,已经是一炷香后。
抱着买的东西,林秀秀高兴不少,低头看了眼,更欢喜了。
此时在她身后不远处,一双浑浊的眼睛紧紧盯着她,林秀秀浑然不知,继续往前走。走了一大段路,她感觉不自在,总觉得背后有人盯着她,而且那种眼神,是不怀好意的那种。
她颦眉,脚步放慢,猛地回头看一眼,街道宽阔,人群熙攘,并无异常,是她的错觉吗?
手臂抱紧怀里的东西,步履下意识加快,后背泛起鸡皮疙瘩,难受得紧,唯有快点到家才安全。
边走边回头,将近午时才回到李家村。进门前,她四处看,没有陌生人和特别的地方,这才放心进门。
院门矮小,挡不住整个人,她的倩影刚进院子,藏在暗处的人就冒头。
“死丫头,终于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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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珩等了一上午,饿的肚子咕咕叫,在简陋的厨房转了圈,想自己做饭吃,可看着锅碗瓢盆,眉头皱了半天没抚平。他连生活都生疏,谈何做饭,想了半刻,霍珩决定饿着,饿一顿而已,死不了。
林秀秀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他在猛喝水,看见她的那刻,眼睛都亮了。
“怎么去了那么久?”
语气埋怨,眼睛却盯着她没移开,林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