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机,发现之前的部分竟然已经自?动保存。
足足三个小?时, 实?在没眼看,他想直接删除,可想到前面逗秦一隅的场景, 又?有些舍不得,于是?点开?看了看,但实?在不忍直视后面的部分,于是?直接拉进度条到最后。
就这样,他发现秦一隅在他睡着后偷偷溜出去?的事。
隐藏了视频, 南乙第二天故意没有去?找他,自?己背上琴, 一个人找了间空的排练室写歌。
写歌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件困难的事,多数时候,他写bassline所费的时间都很短,因此,和许多乐手一样,他手中也有不少存货,但他对这些都不满意。
过去?的所有创作都是?凭直觉完成的,这是?他第一次要将一个确切的对象、一个活生生的人作为创作对象,为他写歌。这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但他并不是?第一个为秦一隅写歌的人,这想起来有些沮丧。
这不禁令南乙再次想到了许司那首歌,或许是?因为音乐直觉足够敏锐,他听得出许司对秦一隅的感情,那是?一种微弱的挽留,一种无可奈何的追忆,像一根很轻的羽毛,飘摇着,期盼能落到想落的地方。
与这种轻盈和柔软相对的,不正是?他自?己的感情吗?粘稠的,强迫的,尖锐的,嫉妒的,与经年痛苦相生相伴的,拼了命也要攥紧的,绝对谈不上健康,甚至有些畸形。
幽灵。秦一隅给出的恰如其分的定义。的确是?天才。
南乙无目的地弹着琴,很沉重?的一段贝斯,有些怪异,听上去?绝对不像是?一首情歌会有的贝斯线。
他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又?是?喜欢他什么呢?南乙感觉自?己好像在翻一本透了的书,每一页都沉重?无比,黏在一起,他很小?心地分开?,仔细地阅读每一行字。原本印刷着偏执、控制欲、收藏癖的字句,被染上其他页的油墨,糊在一起。他越是?想仔细看,越看不清。
可当他气馁地想要合上这本书,却发现,原来每一个字都是?“爱”。
他是?一只永远找不到线头、最后把自?己困在毛线堆里的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