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没有回去,而是来到了附近江边公园散步,这会儿已经
聚集了很多人,有烧烤的,搭帐篷露营的,还有街边歌手在弹唱,有一块区域是卖小吃,还有小孩子的玩具,很热闹。
静下心来观察就会发现,平淡的幸福,在身边随处发生。
沈光霁似乎爱上了牵手,两人走了一段路,他都是和禅若十指相扣,没有分开过,比别的情侣还要粘人。
这样的生活,是他做了五年的梦,现在能实现了,他的嘴角都是上扬的,谁看见了都知道他很开心。
见着禅若也凑热闹去听弹唱歌手的演奏,沈光霁当然陪同,两人长得高,还出众,站在旁边依旧引起很注意。
此时围了不少人,演唱者还是一个年轻人,看起来像个大学生,他们是一支乐队,穿得时尚潮流,也很年轻,其中主唱长得最帅气,嗯,时下流行的小狼狗称呼,他穿着一件黑色背心,一八几的身高,手臂肌肉结实,身材很好,笑起来是桀骜不驯的帅气,歌声好听,还是一首动听的情歌。
围过来听的大多数也是年轻人,男女都有,其中女生更多,都是眼冒小爱心,被帅到了。
主唱那含情的桃花眼会放电,也很有经验,知道怎么调动听众氛围,视线所到之处配上他那张帅气的脸,女生都脸红了,尖叫声更大,拍照和录视频就没停过。
他的视线游走,不经意间落在了禅若身上,肉眼可见的,他是被惊艳到了,目光也不再移走,就这样望着禅若唱。
这首情歌,好像是专门为她创作一般,犹如在看着隔世爱人,甜蜜又悲伤。
禅若怔了一下,尔后扬起了笑容,算是礼貌回应,诚心的在听。
忽然,她的手被掐了一下,禅若收回目光,抬头,就见了沈光霁那张对别人阴沉沉,对她又是很委屈的脸色,吃醋两个字就要写在脸上了。
“他有那么好看吗。”沈光霁的语气酸溜溜,“长得那么弱,还是小白脸的样,花枝招展的一看就不正经。”
“哥哥,人家也没你说的这样吧,人挺帅的,歌也好听。”禅若不赞同他的评价,带着私心的贬低过于明显。
见着沈光霁更委屈了,她笑了笑,踮起脚,指尖拨弄了一下沈光霁那垂落在锋眉之上的黑色头发,“不过比起优秀,当然是哥哥最优秀。我只是觉得,他唱得挺好听的,没别的意思。”
在公司的时候,沈光霁是三七分,这发型很考验男士的颜值与气质,或者是背头,露出冷峻好看的眉眼和脸,英俊高冷,外加一身修剪得体的西装,上位者的气场很足,霸总里的霸总。
现在,他换下了西装,穿着一身休闲,米白色的上衣,风吹来,把他的头发弄乱了些,看着是同龄人了。
沈光霁就这样被哄好了,他牵着禅若的手,改为揽过禅若的腰,拥在怀里的姿势很亲昵。
他微微弯腰,垂下头,可以让禅若更方便摸他的头发,含笑的眼里满是宠溺,“能得你的喜欢才是真的优秀,要不然,我就是一个永远爬不起来的失败者。”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哥哥的优秀是你努力的成果,不应该牵系在我身上一并而论。”禅若不喜欢这种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