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 Winston,卡地亚,Chaument,蒂芙尼……各大珠宝品牌。
梨型,公主方,绿宝石切……各种钻石切割。
一个个小圈圈整齐排列,仿佛就等她的挑选。
视觉刺激太过强烈,她就像掉进兔子洞的爱丽丝,只不过包围她的,是电子化的火彩海洋。
五六十个,全是钻戒。
是考虑过婚姻,但这一刻真实发生了,又实在太突然,也说不上惊吓还是惊喜,反正本能就是慌乱。
被烫到般把手机丢在床上,万姿正好砸中梁景明。
“……我睡着了?”
沉睡着被惊醒,他揉了揉眼睛。拍拍身边的位置,含混着要她过来:“你不睡吗?”
“……好,马上。”
“对了,有件事我忘记说了,刚好梦到……”
万姿愣着不动,他干脆下床,亲自把她架过来。
他还半梦半醒,下颔搁在她肩窝,新长出的点点胡茬刺着她,像只滴滴嘟嘟说梦话的卡通毛绒小狗
“我弟要从英国回香港了,你想见见吗。”
??052 我是你男朋友的弟弟,更帅更有趣。
记忆是个长桌,暂时把钻石戒指锁进抽屉,现在对万姿而言,面见梁景明的弟弟,才是亟待完成的大作业。
自从大学毕业,她不做学霸很久了。但一想到要见这个人,她简直拿出了备战高考的钻研态度。
在她的盘问下,梁景明知无不言
他弟弟叫梁景行,在英国圣马丁读服装设计。他们是异卵双胞胎,一前一后出生时间只相差五分钟,其实两人同为十八岁。
关注时尚的青春少年,很难不在互联网上臭美。顺藤摸瓜,万姿很快找到梁景行的各种账号,没成想他还是个小网红。
个子高,品位好,会穿搭,会修图,走黑白灰性高冷风,即便没放过清晰正脸,也不影响梁景行条条状态留言过几千。他也算是典型的社交媒体成瘾用户,喜好品味在网上表露得一览无余。
他最新动向,是点赞了英国某独立设计师品牌的经典古着款单宁夹克。
“你不用给我弟买东西,他就是个小孩……”
“真的太贵重了,不合适……”
“我弟也不是外人,没必要……”
梁景明再怎么劝,万姿心意已决。
她早就在买手店下了订单,无论加价多少都要买到那件夹克。成色好的古着不易得,愣是到梁景行返港当天才有货,弄得万姿时间安排相当紧凑。
拿完夹克就要跟着梁景明,直奔机场接他弟弟。
“麻烦用礼盒包下,我要送人。”
行程繁忙,而且梁景明向来不爱逛街,一进买手店,万姿就尽量结账买单速战速决。
可当她提完货要走时,突然发现他出神地望着什么。
一件驼色男款毛衣,小圆领设计,略带微光的羊绒质地。袖口下摆还有白边勾勒,款式简单大方。
风格简直让人脑补,漫步在初秋校园里的温柔学长。
“……你喜欢这件衣服?”万姿有点难以置信。
在她印象里,梁景向来只穿基本款,颜色也都是黑白灰蓝。虽然身材算是行走的衣架,但他对穿衣打扮没任何兴趣,也没任何造诣。
否则送她鞋时,也不用没信心到还征询其他人的意见了。
“你觉得好看吗?”
果然又没信心,梁景明一脸不确定。望望衣服,又望望她,略带生涩的忐忑,等待心目中的时尚法官宣布结果。
“不错。”万姿想笑他铁树开花,但这衣服确实挺好,“很适合你”
“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