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李永锋的案子。会上他说庞宁的死是个开始,但事实上,他认为李永锋的死才是整串凶案的起点,只不过目前手头没有证据,话不能乱说。
李永锋案的卷宗,三年前他就看过了,连同其他一系列被怀疑为毒蜂所为的案子。这些案件的跨度长达二十多年,据此推测,毒蜂初次在境内犯案的年龄约在二十至二十五之间。这个岁数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过于年轻了,经验不足很容易出纰漏。但像毒蜂这类缅甸华裔雇佣兵出身的杀手,往往自童年时期便开始接受训练,在其他同龄孩子还在跟家长撒娇耍赖的年纪,他们大多已经杀过人了。
当初接手这些案子时,他曾经质疑过李永锋的案件是否为毒蜂所为:首先,用炸/弹不是毒蜂的风格,他的习惯是用一把带消音器的枪,悄无声息的开始和结束;其次,爆炸会引起民众恐慌,警方高层势必要投入大量警力和资源来侦破,这将增加被锁定的风险;最后,这类杀人手法往往是做警示他人所用,乃恐怖/分子的常用手段,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知名度,而毒蜂这种人最该回避的就是引人注目。
只是当时上面已经给此案定性了,确认和毒蜂有关。而他和他的队员作为整个追捕计划专案组的引证小组,工作性质决定他们无需辨别案件嫌疑人的锁定,于是并未就此向上级递交过任何书面报告,只在私下里做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