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醉驾供认不讳,同车的一名同事也做了笔录,证实车是由郭海涛驾驶的。

最后,法院判处郭海涛有期徒刑两年。

档案上的记录非常简单,为了详细了解当时的情况,以及郭海涛在这时间前后的心理状况,赵暮云找到了郭海涛原来所在的公司―博大集团。

当时在外喝酒吃饭的人,包括郭海涛在内,一共七个人,剩下六个人分别是博大集团的总经理申强勇、总经理秘书罗霞、销售总监沈明、办公室主任陆斌、宣传部干事童琼兰和财务室出纳艾贝贝。

那天,他们四男三女在郊外的桃源农庄吃饭,事后,分别驾驶两辆车回城。而出事的正是郭海涛驾驶的“南A50PL6”黑色小轿车,与他同车的人则是办公室主任陆斌。

不过令赵暮云非常意外的是,无论是公司的总经理申强勇,还是当年那些和郭海涛一起喝酒的其他同事,每个人知道她是来调查当年醉驾之事后都是躲躲闪闪,言而不尽。而当年与郭海涛同车的陆斌,被问起当年那件事,所说的话则犹如照本宣科般的台词,与笔录别无二致。

“你们七个人,怎么只有你和郭海涛一辆车?”

“我们两家离得近,顺路。”

“撞车后,你们怎么不停车下来看看?”

“当时郭海涛喝了酒,害怕担责,所以就开车走了,我们也没多想。”

“后来呢?你们逃走后发生了什么?”赵暮云继续追问。

陆斌喝了口水,仿佛回忆了一下,才回答道:“后来我们酒也醒得差不多了,郭海涛开始有些后怕,便向领导作了汇报,领导让我们立刻去自首。”

“领导?哪位领导?”“申强勇,申总。”

赵暮云本意是想了解一下郭海涛当时的遭遇,并没有怀疑这件醉驾撞死人的案子有什么异样,可和这些人聊过之后,如今她不得不怀疑这起车祸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她首先怀疑郭海涛有没有可能帮人顶罪,但是她一查,最有可能的大人物申强勇根本不会开车,他的嫌疑第一时间就被排除了。至于陆斌,职务上稍微比郭海涛大半级,经济条件有限,也不可能许诺什么给郭海涛,所以郭海涛没有理由为了陆斌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

博大集团这边一时难以有所进展,赵暮云只能去找受害者的家属了解情况。

说来倒也离奇,车祸中死亡的是一对出来偷情的男女。男的叫汪明策,三十一岁;女的叫霍思琪,二十六岁。两个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但都已婚,汪明策还有一个孩子,而霍思琪新婚不过一年。

汪明策和霍思琪当晚都和家里人说在公司加班,而车祸发生的地方却离公司十万八千里,已经出了南都市区。

第45章 分秒必争寻找当事人

双方的家人也在死者的手机里看到了他们的亲密照片和视频,因为这样的缘故,双方家属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低调且迅速的处理方式,甚至对于民事赔偿也没有提太多的要求,都迫不及待地想把悲伤、愤怒与羞耻一起埋葬。

吴诗文感觉自己每天都好像在打仗。她早上六点就急急忙忙起床,做好早餐后叫儿子起床,看着他吃完,然后送他到幼儿园,自己这才赶去上班。

下班后,她又赶去幼儿园接孩子,然后去菜场买菜做晚饭,晚上辅导孩子学习,直到九点半左右哄孩子睡觉了,她才算有自己的时间。

有时候特别累的时候,她会偷偷抹眼泪,她也恨,也埋怨,而她恨和埋怨的对象就是死去的丈夫汪明策。她恨他搞婚外情,埋怨他丢下他们母子就这样死了。她曾经想过一走了之,但又舍不得儿子,每当看到儿子露出笑容,她瞬间又觉得没有什么是熬不过去的。

吴诗文在一家公司做仓库管理员,早九晚五,不算辛苦,但是工资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