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借此机会谈谈失忆的社会性,我要说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去年十一月,挪威举办了一个中国文学周,我当时在美国为英文版新书做宣传,没有前往。我的一位朋友去了,他回来告诉我,挪威的记者采访他的时候,都会问起前年的和平奖。今年十月我去了挪威,我在飞机上想好了如何回答和平奖的问题,结果没有一个记者问起和平奖,挪威的记者失忆了。他们都问我即将召开的十八大,我说我很难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在中国像我这样的平民议论这个,属于谣言。第二个例子是最近的钓鱼岛争端,日本对待自己历史的态度令中国人气愤,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待自己历史的态度也是可以质疑的。二○○九年法兰克福书展期间,我们官方做了一个百年中国的展览,可是缺少了“大跃进”、“文革”
中国有句俗话叫“抱着孩子找孩子”。一个母亲抱着自己的孩子焦急地寻找自己的孩子,她忘记了孩子就在自己的怀抱里,这是失忆的个人性;当所有看到这个抱着孩子找孩子母亲的人表现出了集体的视而不见时,这就是失忆的社会性了。
埃斯普马克比我年长三十岁,他和我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历史和不同的文化里,可是《失忆》像是闹钟一样唤醒了我一些沉睡中的记忆,有的甚至是拿到了死亡证书的记忆。我想这就是文学的意义,这也是我喜欢《失忆》的原因。
我在此举一个例子说明。书中的失忆者始终在寻找一个L的妻子(也许仍然是一个临时妻子),失忆者几乎完全忘记了L的一切,但是“我的感官记住了她的头发垂下的样子”。在一本被撕破的护照上残缺的照片里,“只能朦胧地可见一绺半长的头发”。
女性的头发对我和埃斯普马克来说是同样地迷人。时尚杂志总是对女性的三围津津乐道,当然三围也不错。然而对于埃斯普马克和我这样的男人来说,女性头发的记忆比三围美好得多。我有一个真实的经历,我二十来岁的时候,没有女朋友,当然也没有结婚,曾经在一个地方,我忘记是哪里了,只记得自己正在走上一个台阶,一个姑娘走下来,可能是有人叫她的名字,她急速转身时辫子飘扬起来了,辫梢从我脸上扫过,那个瞬间我的感官记住了她的辫梢,对于她的容貌和衣服的颜色,我一点也想不起来。这应该是我对女性最为美好的记忆之一,可是我竟然忘记了,毕竟三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埃斯普马克让这个美好的记忆回到我身旁。
茨威格是小一号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是一九八○年,“文革”刚刚过去,很多被禁止的外国小说重新出版,但是数量有限,我拿到《罪与罚》的时候,只有两天阅读的时间,然后接力棒似的交给下一位朋友。
我夜以继日地读完了《罪与罚》。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叙述像是轰炸机一样向我的思绪和情感扔下了一堆炸弹,把二十岁的我炸得晕头转向。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叙述太强烈了,小说一开始就进入了叙述的高潮,并且一直持续到结束。这是什么样的阅读感受?打个比方,正常的心跳应该是每分钟六十次,陀思妥耶夫斯基让我的心跳变成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这一百二十次的每分钟心跳不是一会儿就过去了,而是持续了两天。谢天谢地,我有一颗大心脏,我活过来了。
我当时太年轻,承受不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强度的叙述轰炸,此后几年里我不敢再读他的作品。可是那种持续不断的阅读高潮又在时刻诱惑着我,让我既盼望陀式叙述高潮又恐惧陀式叙述高潮。那段时间我阅读其他作家的作品时都觉得味道清淡,如同是尝过海洛因之后再去吸食大麻,心想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没感觉?
这时候茨威格走过来了,对我说:“嗨,小子,尝尝我的速效强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