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了?”
“你这么好,哪个女孩子会不答应不喜欢你呢?”莫笙笑着说,“而且我想我是喜欢你的。”
“太好了。”彼得激动地拥抱莫笙,“我不只是喜欢你,我是非常地喜欢你。”
人生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惊艳了岁月。
年少时的爱恋往往是最让人留恋的,或许它不那么惊心动魄,或许它不那么刻骨铭心,它仅仅只是平淡的欢愉。
它像夏天里的苏打水,微微的酸甜足以让人莞尔,它不像冬日的烈酒,入喉后尽是火热,它以它的青涩和纯粹,在人生这本书里留下足够深刻的痕迹。
能在有生之年遇到这样的一个人是多么的幸运。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了。*
这份幸运让这样的一个人将他的名字写在青春里,伴随着时间,连接过去传递未来。
女孩接受了这个拥抱,回抱了过去。
彼得松开手后看到的便是莫笙通红的脸,不由得说道:“啊,是我唐突了。”
“没事没事。”莫笙现在不敢直视彼得,彼得的眼睛里充满着爱意,比星辰还要璀璨。
短短几分钟内他们的关系就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朋友变成了男女朋友……好吧,都是朋友,总之这让她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么做都是正常的……吧?”她问。
作为一个单身十六年的人她根本不知道恋爱中的人要做什么好吗?不要说观察别人,她没兴趣吃狗粮。
更何况还是和你的偶像谈恋爱,偶像和恋爱对象的双重buff……她现在能正常地说话都已经很不容易了,不磕巴可以算是心里素质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