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孤走吧。他朔北王一表人才风采翩翩,论地位有地位论权势有权势,应当不会有哪个女子拒绝。
可是夏初华……元煜想到她,却觉得无法确定。
万一她不喜欢他,以为他不怀好意,像只猫一样远远蹿开……元煜觉得,夏初华是真的做得出来。
就像现在这个样子,她连话都不肯对自己说了。
萧元煜啊萧元煜,他心里郁闷,你真是在男人堆里混久了,连个女子都摆平不了。
女子……元煜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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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郡离五原郡不远,车马一路向东,水草愈见丰美。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湛蓝的天空下,群山延绵,城邑却越来越繁华。
清晨,阳光明媚,离云中城还与十余里的时候,元煜忽然来到初华的马车旁。
“出来,随孤先去云中城。”他对初华说,身后带着额上雪。
初华讶然,看出元煜唇上新贴着的小胡子,觉得有些莫名。
“为何要我去?”她说。
“也可以不要你去,不过你这腿脚荒废了两日,不随孤骑马,待去到云中城要扎两个时辰的马步,”元煜不紧不慢道,“你选。”
初华瞪起眼睛,元煜却不与她多说,将一根马鞭扔给她,径自调转马头。
暮珠笑嘻嘻地挤着眼,初华脸皮发烫,不知元煜脑子里在想什么,只得跟上。
元煜向田彬简单地交代了几句,只带着初华寥寥数骑,朝远方的城池奔去,将众人抛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