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眼看向门外,撞进了男人沉静深邃的眼里。
那冲击不亚于精致的水晶琉璃瓶砸地,“哐当”一声成了个破落的橡木碗。
几乎没敢认,五年前白白净净又娇憨任性的小姑娘黑了,也瘦了,挺直的肩背细瘦得只剩皮包骨头,形销骨立地支着那旧得脱色的衣服。
庄谌霁的脚步生生顿在门口。
宁瑰露的意外不比他少,用了整一分钟才从分辨出来人。
记得五年前她离开时,庄谌霁来机场送她。那年他生了一场病,大抵病得很严重,住了很久的院,走路也缓慢费劲,单薄瘦癯的肩支着一身黑西装,深邃的目光沉沉落在她身上,仿佛她去的不是西北,而是某个刀山火海。
他那时未尽的话都藏在欲言又止的晦暗眸光里。
他代宁江艇行使“哥哥”的责任已有逾十年,就像宁瑰露时常忘记他并不是自己亲哥一样,大概他也常常忘记了宁瑰露不是他亲生的妹妹。
如今再见,他健硕了许多,冲锋衣被撑得饱满,肩宽腰紧,手臂上的青筋沿着小臂攀援至上臂挽起的袖口底,瞧着做百来个俯卧撑也没问题。
这几年他过得还不错。她心想。
在吊诡的静默里,她头一侧,先弯眼笑着打破隔阂:“谌霁哥,不认识我了?”
男人好像这才回过神,缓缓地开口,声音极低:“瘦了。”
宁瑰露撸起袖子露出胳膊晃了晃,“也还好吧,没比以前瘦多少。”
“在这里住了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