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涸的,空空如也的深潭,只是个无法恢复如初的深坑。
每天中午的时候,他才会被允许走出船舱到甲板上去,罗德里安会远远地看着他。
他喜欢坐在船尾,看发动机搅起的白色水花,让这片黑色的海域有那么一点生机。
本来,他就只是一个喜欢热闹,喜欢新奇事物,喜欢呆在一个安全稳定环境里的普通男孩,只是爱让他克服了恐惧,现在,他所信赖的人又将他抛弃了。
明越把下巴搁在护栏上,他不知道罗德里安在想什么,这几天他一句话也没和自己说过,和他以前的形象大不相符。
船停在了码头上,罗德里安将他抱上了岸,最后一次亲吻他的脸颊,问:“离开我,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你决定好了吗?”
明越冷淡地说:“你还在期待什么吗?罗德,这样一点也不像你。”
这句话让罗德里安眼里最后一点温情消失了,他抱起胳膊,就像他对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礼貌而又疏离地说:“这里离我的故乡很近,我在附近有一个用来歇脚的秘密补给站,作为操了你这么多次的报酬,你可以开一辆车离开。”
脱离了恋人的身份,他侮辱起人来一点也不嘴软,成功激怒了明越,他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
但是,他的野外生存能力几乎为0,一个人绝无可能徒步抵达有人经过的地方。
明越忍气吞声地点了点头,接受了他的施舍。
直到他坐上驾驶室,开出一公里远的时候,他都还以为罗德里安会挽留他,可是他连送别都没有,只是冷淡地甩给他一把车钥匙,让他自己去仓库里找需要的东西。
码头离公路很近,他很快就驶上了平坦的柏油路面,这条公路的横跨多个国家,建造的时候轰动了整个世界,而现在除了他一辆车也没有。
只要他不离开公路,不离开汽车太远,没有丧尸能够攻击到他。
他离开罗德里安时带着几分泄愤的心思,这些信息来得太猛太突然,他还没完全准备好消化。那个姜黄色头发的人带走了阿布,用了什么办法把他变成了尸王,他病发前的状况十分奇异,和罗德里安现在的情况很像,和正常人无异,但是偶尔陷入癫狂攻击人类,而且拥有神奇的自愈能力。
以前从未出现过有人发病后还能够恢复清醒的状况。
他在公路上一口气开到了黄昏,丝毫不敢停下来休息。这里是无人区,哪怕没有丧尸也有野兽出没,任何一种出现都可能会让他丧命。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困住他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他天生就是呆在安全区的金丝雀,困住他的不是任何人,而是他自己,他没有能力独自在外面生存,给他自由会让他丧命。
不是的,那是以前,他暗自给自己打气,他只是从未一个人在外面生存过,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够适应一切环境。
汽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夕阳的照拂下,字牌上扭曲的阿拉伯文字格外模糊,明越的阿拉伯语相当一般,停下来看了很久都没看清上面写了什么。但是他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这里接近喀布拉,丧尸非常多。他大致判断了一下方向,狠下心选择了左边那条路继续前进。
只有一张老旧的电子地图,丧尸潮爆发前的版本,没有导航,也没有向导,他从未来过这片地区,三天之后,他不得不承认一个绝望的事实,他迷路了。
身上的最后一块电池耗尽,太阳能电池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损坏了,明越彻底陷入了困境。更糟糕的是,他错误地驶入了一座小镇。
这片地区和塔纳托斯不一样,安全区附近定期有雇佣军清扫游荡的丧尸,而他一路上所过之处到处能看到丧尸游荡,哪怕在公路上,也能远远看到很多模糊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