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在角落里舔舐人骨上的血肉。
明越仿佛又回到了在德特里克堡的那几天,孤独一人,命悬一线。
靴子踩在地毯上独有一种结实的闷响,来人走进了笼子里,手指像抚摸绝世珍宝一样停留在他光滑的皮肤上。极度恐惧让明越听不到脚步声,他仿佛感受到怪物湿润冰冷的舌头在舔自己的大腿,无法逃离,他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
那人托起他的屁股,让他的大腿缠绕在自己的腰上,手指插入了他紧闭的后穴,冰凉的药膏被推了进去,慢慢地软化了入口,塞入了第二根手指,然后是第三根。直到后穴变得柔软了,手指抽了出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根更加粗大的巨物,直接挺进了一大半。
明越吃痛叫了一声,清醒了过来,下意识问:“艾伯特?”
那根巨物重重地顶了进去,尽根没入后穴,一下子顶开了生殖腔,脆弱的软肉经受不了冲撞,痉挛着抽动了几下。
明越咬牙,艾伯特不会在这种时候上他,他精致,讲究,打人的时候也要精心挑选鞭子。
那人没有说话,只是挑起他的下巴和他接吻。明越想干脆咬掉他的舌头吧,下嘴的时候却犹豫了,只是迟疑了一下,那人的舌头已经退了出去,又意犹未尽地亲了亲他的嘴唇。
明越再也忍不住了,道:“罗德里安,你是个货真价实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