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实施的杀人办法,是人类成为人类以来百十万年间最为残酷的自戕游戏,即便是豺狼虎豹在旁看了也会瞠目结舌。
残忍,对统治者来说,首先是一种恐吓,其次是一种快感。越到后来,恐吓的成分越来越少,而快感的成分则越来越多。这就变成了一种心理毒素,扫荡着人类的基本尊严。统治者以为这样便于统治,却从根本上摧残了中华文明的人性、人道基础。这个后果非常严重,直到已经废止酷刑的今天,还没有恢复过来。
现在可以说说流放了。
与杀相比,流放是一种长时间的折磨。死了倒也罢了,可怕的是人还活着,种种残忍都要用心灵去一点点消受,这就比死都繁难了。
就以当时流放东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来说,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流放的株连规模。有时不仅全家流放,而且祸及九族,所有远远近近的亲戚,甚至包括邻里,全都成了流放者,往往是几十人、百余人的队伍,浩浩荡荡。
别以为这样热热闹闹一起远行并不差,须知道这些几天前还是锦衣玉食的家都已被查抄,家产财物荡然无存,而且到流放地之后做什么也早已定下,如“赏给出力兵丁为奴”、“给披甲人为奴”,等等,连身边的孩子也都已经是奴隶。一路上怕他们逃走,便枷锁千里。我在史料中见到这样一条记载: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东北,死在路上的就有三分之二,到东北只剩下五十人。
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这些奴隶分配给了主人,主人见美貌的女性就随意糟蹋,怕其丈夫碍手碍脚就先把其丈夫杀了。流放人员那么多用不了,选出一些女的卖给娼寮,选出一些男的去换马。
最好的待遇是在所谓“官庄”里做苦力,当然也完全没有自由。照清代被流放的学者吴兆骞记述,“官庄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头,不是种田,即是打围、烧石灰、烧炭,并无半刻空闲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