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摸到了心理学大门的边缘,凤毛麟角的运用就够他受益一生了。
所以看到文沫张狂的样子,他才会觉得心里不舒服至极,他越是了解她多一点,越是恨她。明明是个半瓶子水晃荡的角色,为什么每每都敢以专家自居?所有人看到的都是她高高的结案率,就没人看到这些被办结的案子背后,到底死了多少无辜的人吗?
也许你要问,凶手行凶杀人,是他在自己内心的恶魔下驱使做出来的******举动,文沫可多数都是案发后赶去的,受害者的死与她何干?她抓住了凶手,阻止他们进一步危害其他无辜百姓的安全,难道不应该算是功臣吗?
呵呵,他想冷笑。
人性本恶,人的行为本身无法预期,因为人有主观能动性,在大脑这个绝顶复杂器官的驱使下,做出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说,文沫需要为所有人的死负责。可是等她去参与破案之后呢?凶杀并没有停止,凶手还是肆无忌惮地将无辜者手刃在屠刀下,而文沫对此做了什么?她甚至有一次当着很多同行的面说出,现阶段没有证据支持他们继续调查下去,他们只有等,等凶手犯错。
听听,听听,等凶手犯错!凶手什么时候才可能犯错?作案的时候!一次不行要等两次,两次不行要等三次,谁又能确定凶手到底什么时候才会犯错?如果他一直很谨慎很小心,不给警方留机会呢?他们这些洒囊饭袋就要一直束手无策,任凶手横行吗?
身为警务人员,身为犯罪心理学“专家”,居然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论调,文沫到底有没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过?在她眼里,是不是一切都可以给破案让路,只要能破案,谁也不会看到案件背后是否多了几条无辜的冤魂,只要数字好看,其他无关紧要的事都可以一块遮羞布以蔽之呢?
还有最让他受不了的,是为什么文沫经手的案子,能最终成功抓捕的没几个,多数犯人,最被警察包围的时候就选择了自杀。案子本身破了有什么意义?法律的威慑性表现在什么地方?是警醒后人,以法律之名规范人的行为,每年那么多的公判公审大会,面向广大群众,意义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