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目击证人的丈夫。

当年,警方为了瞒天过海,杀了两个无辜的群众,一个是卢嘉嘉,另一个是余施艳。余施艳死的那年,只有二十一岁,刚刚结婚不过半个月,那天她正好倒霉得在阳台上晾衣服,看到些不该看的,便不明不白得做了鬼。

南向北不是卢思奇,他是个成年人,脑子够用,阅历够多,他要真豁出脸面来闹,也足够冯卫健他们头疼的了。对于不好糊弄的人,冯卫健一贯是用金钱来打动别人的心的,反正人已经死了,南向北话里话外的意思,对于余施艳没有多么深刻的感情,大丈夫何患无妻,他不过是想多讹诈点钱财,在跟冯卫健讨价还价。

对于这一点,冯卫健是乐见其成的。那个时候他手头宽裕,l市各路牛鬼蛇神,尤其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那帮人,想方设法挤破脑袋给他送钱还来不及,生怕找不着门路烧不着香呢,所以他真没把钱看在眼里,不过是在南向北狮子大开口的时候,有些看不惯他趁机宰人的作为,打压了几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买了余施艳一条命。

南向北这个人贪财没良心,但却识趣得很,拿到钱,写好证词,签字画押,麻利得换了住处,从此对此事缄口不言,仿佛从来没有娶过一个叫余施艳的女人,反正那女人家里只剩下一个瞎眼老娘,根本没人给她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