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肉贵了些。想想自己家以前穷得吃不上饭的时候,大马路也是睡过的,照样一觉到天明。现在可好,躺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就这么一个多小时的功夫,脖子居然睡落枕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古人诚不欺我。

五月的c市,天气已经很闷热,李扬刚刚睡醒,一身薄汗,贴在身上黏腻腻的,便想着先去洗个澡,习惯性的盯着看了一眼望远镜,却让他僵立当场。

对面本应漆黑一片的旧居,现在灯火通明,四五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正在翻箱倒柜搜捡着什么。李扬第一个念头就是:不好,警察找到他了头上冒出一圈冷汗后,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他必须要好好想一想,自己到底有没有露出马脚的地方。

从决定杀应常乐到他实际动手,大约五天的时间,这五天内自己反反复复地踩过几回点,但是实际上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只有一次,如果警方查不到应常乐和他之间的关系,哪怕从附近的监控中发现自己路过,十有也是要当做无关紧要的路人甲处理的。至于动手的那天,半夜三更,路上小猫三两只,离得都还挺远。他选择动手的地方,路灯昏黄,以at机的摄像头来说,应该拍不清楚他的长相。警察就是再聪明,这么短的时间内也不可能找他来。

再说三尸案,他跟应常乐去找那三个人时,特意避开了他们的家人,并且没有说自己改名换姓的事情,他们还是称呼自己为王哥或者老虎哥,哪怕他们的家人听到些风声,也不会与李扬这个身份联系起来。作案用的车辆,是应常乐用假身份信息租来的,他压根儿没有去过租车公司,就连他们聚餐的饭店,也是应常乐找的,从点菜到结账,他一手包办,没李扬什么事。当时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人灭口,出入饭店的时候很小心的避过了监控,也尽量不跟服务员打照面,警方就是找到他们聚餐的地点,也不可能拿到自己的画像。杀人是自己动的手,搬鱼缸之前,他和英长乐都戴了手套,绝对不可能留下指纹,氢氧化钠的破坏作用,虽然没有能完全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但是相信警方在三名死者身上也发现不到能指控他的证据。

再往前头说,自己来c市不久,仗着在小地方混出来的逞凶斗狠的劲儿,惹了些麻烦,后来还是无意中认识的董国平帮他摆平这些麻烦,又看中他心狠手辣这一点,将他留在身边,做一些不方便自己出面的事情。因此这么些年,他在c市虽然没有混,但是提起他李扬,知道的人还真不少,难道是董国平将他卖了,才引来警察来跟他翻旧帐了吗未完待续。啃书小说网KenShu.CC收集并整理,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

------------

狗改不了****

以下是啃书小说网KenShu.CC收集并整理,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

以李扬这种自私自利,阴险狡诈,外加心狠手辣的性格特点,想让他臣服于一个人,不是容易的事情,由此可见,当初董国平能让李扬心甘情愿地留在他身边当个副手,足见他也不是什么善类。

李扬再是愣头青,也非常明白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况且他自认为自己还到不了强龙的标准,因此一开始来c市,他也是抱着低调做人的目的的。可是那时候的李扬,手里刚刚发了笔小财,一切顺风顺水,对尾巴难免会翘得高一些,哪怕他自认为的低调,在别人眼里也是相当嚣张。于是理所当然的,他一个外来的刺头被人寻上门找了许多麻烦,李扬一开始忍着,架不住对方存心找茬,他越忍耐对方越变本加厉地欺负,就是想要他做错事好收拾他。

李扬是个好脾气的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上个两次,第三次的时候就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而对方等的就是他还手,当即也不纠缠,爱好纠结了一群人,在女儿刚刚装修好准备开业的水果店砸了个稀巴烂,连自己,你那